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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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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6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1)主营业务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依托专网通信业务和金融科技业务双轮驱动,在夯实专网通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0,486.25万元,较同期增长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3.65万元,较同期增长3.54%,公司业务规模及资产规模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①积极推动专网通信业务转型,保证业务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专网通信业务由设备集成商向平台服务商转型,在电力、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均取得一定进展。

报告期内,在电力行业领域,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公司合作,在南方电网区域中标金沙江下游光传输设备(二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中标金额3,083.82万元。国网电力业务开始逐步由传统业务向电力智能化、信息化、信息安全等方面业务转型,在无线专网建设工程、电力整站招标、电力安全防护等领域有所建树。

报告期内,轨道交通业务中标“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项目”2,610万元,“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弱电系统集成项目专用通信系统采购协议”7,735.5万元,“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及公安通信系统采购项目”2,230万元等在新市场及维保服务业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昆明地铁4号线、无锡地铁4号线、常州地铁2号线等项目也在按计划进行施工中。

报告期内,公司在高速公路领域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和工程服务水平,中标了河北、湖北、河南、江苏、云南、新疆等省市的高速公路项目,如中标229省道兴化段改扩建工程电子警察系统,中标金额1,085.94万元;中标纱帽大道交汉洪高速综合枢纽工程(涉高速公路部分)机电工程,中标金额1,784.47万元;中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收费站入口安装货车超限超载检测设施专项工程施工2标,中标金额1,184.41万元等。此外公司积极参与江苏、广西、贵州、安徽、山东、陕西、新疆、黑龙江、上海等省市的高速公路项目的投标,积极拓展公司市场领域争取更多的中标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交通领域中标多个违停抓拍系统项目,为城市道路拥堵,违法乱停车提供了解决方案。在智能公交领域,中标了“上海久事公交集团云数据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及数据采购项目”5,455.74万元,获得了华为公司颁发的华为战略市场暨行业拓展奖,标志着公司可在智能公交领域提供云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21,668.54万元,同比下降15.46%。

②重点发展金融科技业务,建设金融科技生态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以金融科技业务作为工作重点,立足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

上海即富从事的业务涵盖第三方支付、数据服务、电子商务等,其中核心业务为第三方支付业务,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围绕“小微商户数据服务商”的战略定位,通过销售多种MPOS,智能POS等市场主流的POS机型,为个人、小微企业及行业客户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扩大银行卡受理渠道对各行业的渗透,实现了手续费收入的高速增长。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在MPOS智能收单领域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艾瑞数据的统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品牌“即付宝”APP(不包括旗下其他品牌APP,下同)月度独立设备在其统计的国内136款支付APP中处于14位,“银收宝”APP处于第69位,“宝POS”APP处于第79位;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海即富通过认证的注册小微商户累计达1,207.88万户,累计售出MPOS支付终端2,418.59万部,累计布放POS支付终端292.82万部。上海即富通过增加APP的种类满足商户的不同需求,进一步提升地位及商户体验感。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实现营业收入188,817.71万元,同比增长34.77%;净利润17,522.31万元,同比减少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6.07万元。上海即富始终注重研发投入,核心技术团队经验丰富、人员稳定,技术及产品开发人员规模不断壮大,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及投入金额占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为其后续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围绕渠道拓展和区域扩张两个维度精耕细作,收购了全城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整合B端商户资源,打造B端产业生态链;面对国内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上海即富继续在香港及东南亚市场进行业务布局,将为上海即富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和潜在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上海即富进一步加强与参股公司深圳市华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牵手新零售行业,丰富支付场景、拓宽数据维度,在提升开店宝品牌影响力的同时获取高粘性的品牌商户。公司不断提升在大数据和SaaS云服务领域的技术及解决方案能力,继续推进新一代科技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基于第三方支付、圈子电商、大数据服务模式的金融科技平台。

③加强内部管控,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全员内部控制培训工作的开展,通过内刊宣传、经营管理会宣导等方式,强化企业规范运作意识。同时根据《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内控评估,有利于优化公司内控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④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员工专业化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联结美好生活”这一组织使命为牵引,落实诚信、精进、创新、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公司通过支持教育公益项目,对云南等教育资源匮乏地区支教项目进行资助,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应有的教育机会,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2019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不同层级员工需求,开通各自学习通道,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同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政策,识别激励优秀人才,置换低绩效者。

(3)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0,486.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实现利润总额16,79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3.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4%;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44,998.01万元,较期初增加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1,173.62万元,较期初增加3.6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因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17年发布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的实施时点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通知”),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为了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统一、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户,和去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新设子公司增加1户,注销子公司减少1户)。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1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建立并完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含税),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联董事王永彬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高岩先生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吕功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吕功华先生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9月9日召开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功华先生:195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工商银行大连信托投资公司经济师、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法律顾问,现任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截至目前,吕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吕功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吕功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6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1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69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通知”),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通知、财会【2019】8号通知及财会【2019】9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7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为了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A: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四)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2019年4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根据2018年的应收账款账龄和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36.81万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10.37%,占2018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为1.18%。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9年9月9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8日下午15:00至9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华建强、王思邈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