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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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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65 公司简称:迪马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2019年上半年市场回顾

2019年上半年,随着国内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然而国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外部环境看,不确定性因素有所上升,尤其是在中美经贸摩擦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严峻;从内部环境看,国内长期存在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经济运行面临着新的下行压力。

从房地产行业发展来看,国家继续推行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延续“房住不炒”这一明确主线,调控力度不减,整体市场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强调“因城施策”,各地政府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跟进政策,一城一策以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19年1-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609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住宅投资45,167亿元,增长15.8%;1-6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72,2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1-6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8,0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5% ;1-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75,786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1.8%,商品房销售额70,698 亿元,增长5.6%。从各月份来看,2019年1-2月份商品房销售降幅明显,3-4月份成交出现了短暂回暖,5-6月份随着政策的明显收紧市场成交规模有所回落。上半年全国房价涨幅显著下降,成交规模稳中略降,但整体仍较为平稳。同时,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升级,融资环境先松后紧,房企融资收紧预期强化。随着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品牌房企顺应国家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一方面,提高产品竞争力,采取灵活的销售和营销策略加速项目去化,提高项目周转速度;另一方面,积极扩充资金,适度增加优质土储,支撑未来业绩增长,并适度探索多元业务,协同提升企业价值,如产业地产、城市更新、物业管理等领域成为企业布局的重要方向。

从专用车行业发展来看,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六排放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新能源汽车政策优惠及推广、5G信息技术的升级等,专用汽车的市场前景将会更加广阔。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其中“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被放在方案的首要位置,中央及地方政府将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以促进汽车消费;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2019年7月起多地将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通过提升汽车污染物排放的限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2019年,工信部等相关部门不断加大5G政策支持力度,构建体系化的5G应用部署规划,推进5G应用快速普及,大量5G网络首批试点城市也已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上述系列政策的出台,助推专用车产品的信息化技术水平的迅速提升,新能源专用车发展增速,专用车企业将面临着新技术、新市场的机遇与挑战。

2、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概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东银控股债权人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东银控股债务重组方案及重组框架协议进行了审议并获投票表决通过,其债务重组工作进入重组实施阶段,大股东债务事件的有利进展改善了公司房地产及专用车业务的外部发展环境。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始终坚持追求“美好生活”及“创新营运”,深入打造和构建应对未来的能力,实现核心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保证了核心价值的增值。公司不断探索差异化道路,通过“城市升级”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强化产业板块发展,挖掘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的发展模式及渠道,积极探索和布局地产及工业延伸领域的协同发展。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09%,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15.03%。

报告期内,公司不忘初心,不断提升公司社会责任,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完成年度分红派息;积极推进股权激励,提升员工参与度和协同性,增强员工归属感及信心;主动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及号召,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薪火扶贫计划并扶贫捐赠达60万元。

3、主营业务发展重点工作情况

(1)房地产业务

1)强化市场研判及细分投资准入,进一步落地精选深耕战略

公司以一二线重点城市群“精选深耕”布局为战略,坚持长江流域经济带纵深发展,扩大华东、华中城市及长三角区域外延辐射,并拓展珠三角城市群。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市场变化,强化市场周期分析、同行对标、调控新规等实时掌握楼市新特征,对房市定性、定量、定时研判,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主抓窗口期,提升投资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现金流,保障土地储备。细分投资准入,对粮仓型、品牌型、快周转及资产经营型项目的定性、定位、特点标识及准入要求进行研究和规划,因地制宜灵活投资思维,因城而异灵活拿地方式,通过对资金方、合作方以及产业方等资源的整合能力,最大化降低土地获取成本、保证项目收益,将投资效果、投资布局及财务管控三者全面挂钩,推动投融资一体化,综合提升新增项目储备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9宗,建筑面积近134.35万方,新获土地的预期现金流回报效率上升明显。新增的土地储备主要位于上海、武汉、成都、重庆、西安等省会城市或经济发展核心城市,新增土地储备中位于二线以上城市的项目数量占比达100%,深耕精选战略的效果逐渐显现。

2)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提升资金获取能力

报告期内,房地产融资收紧,监管趋严,面对不容乐观的融资环境,公司积极进取,加速现金流回笼,稳定资金周转,保持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公司以房地产项目为立足点,稳步推进与各类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通过前融、开发贷及合作投资等模式创造现金流增量,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率较报告期初提升2.57个百分点。

公司不断尝试创新融资方式,创新引入纾困资金,积极推进公司债、中期票据、供应链ABS、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等融资进程,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获取发展所需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成功发行2019年第一期中期票据5.6亿元,中票后期发行备案、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也陆续审批中。

公司凭借自身经营发展稳定,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推进运营管理体系建设,运营能力持续进阶

报告期内,公司在效率、品质及成本控制三大运营端继续发力,运营能力持续进阶。公司进一步梳理运营管理体系框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工程、成本、运营全流程管控,形成立体的计划管理体系并全面实现线上工具化,强化过程管理并提升预判力,推动运营效率提升,加快开发周期,加速现金流回笼,实现企业、客户双赢;采用标杆管理方法快速提升交付区品质,着重匠心工程体系打造,从技术及质量着手全维度提升客户品质感;逐步建立优质适配的供应商储备,通过资源服务升级,改善供应商合作环境换取采购竞争力,加强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控制成本风险,降低成本水平,助力产品力提升。

通过上述投资、融资、营运紧密配合,加快高周转,全面支撑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4)产品和服务联动升级,提升差异化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夯实在产品与服务方面的优势,深入研究客户需求,匹配对应的痛点解决方案,匠心深化“印长江”、“印”、“阅”三大产品品牌,满足客户对功能性舒适住房及美好社区生活的需要,以及对简单、科技、舒适的居住环境需要,实现立面IP和精装升级的标准阶段性落地。

公司秉持“温暖每一刻、焕新每一天”的精神与承诺,以产品体验为基础、生活服务为保障、打造社区运营特色,创新推出社区实体社群运营空间“原聚场”,并在多个公司项目中落地,为业主带入生活美学、戏剧艺术、亲子互动等丰富的城市文化生活体验,创造功能结构完善、兼顾用户体验和情感满足的理想社区生活场景。报告期内,“原聚场”荣获“成功设计大赛”年度成功创新价值大奖,其凭借品牌推广《真我·真生活》,在“发现新时代力量一一2019中国地产品牌营销价值论坛”上入选《2018中国十大地产年度品牌传播案例》,为行业成功筑造品牌营销标杆。作为全国首个儿童社区标准制定者,公司基于社区儿童成长需求升级优化子品牌“童梦童享”,从自然教育、艺术体验、体育益智赋能,全面搭建空间运维与社群营建,实现儿童居住生活的一体化建设。

公司精雕细琢产品力,以人性化而精致的场景设计、有温度的新文化社区运营、持续进阶的产品创新,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价值,扩大目标客户范围着力,向客户和行业传播东原的作品理念与“东原式生活”的内核,形成品牌合力的输出,提升差异化竞争力。

5)产业链纵向延伸,多维度助力主营业务价值提升

公司物业、建筑及自持商业等房地产开发配套服务板块的不断增值,联动提升“东原”开发品质及地产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物业服务板块增长尤其明显,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0.26%。物业一直围绕“为幸福多做一点”的服务理念,全面升级服务质量,不断突破传统业务模式,在外拓和增值业务两方面不断发力,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签约昭通市、绵阳市、十堰市、台州市、宜昌市等优质住宅及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外拓管理面积达500万方,占比近50%,市场占有及影响力得到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还依托两大主营业务的核心技术和资源优势,外延拓展独立创新业务孵化平台,围绕养老、健康、文娱、应急安防、产业园等主营延伸产业进行规划研究,在满足城市化和城市更新的发展需求下,以产业迭代升级为驱动,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助力制造业和房地产业的协同纵深发展,力增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6)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加强优秀人才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进行组织升级和革新以满足传统业务和新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其通过管理层治理升级、区域化组织推进、职能体系组织升级、新业务逻辑孵化等方面,持续促进业务规模与组织发展相平衡。公司“进取、敏锐、合作”的三原色企业文化针对性团队建设、领导力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凝聚力,实现员工持续成长和内部晋升机制,树立优秀雇主。报告期内,公司推出“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同成长计划”,进一步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平衡和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长期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

(2)专用车制造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坚持一个愿景“致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专用车领域专家和应急管理平台服务商”和两个转变“从传统制造向现代智能制造转变、从移动集成制造商向智慧应急平台服务商转变”,确立“专用车+应急平台”相结合的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积极开展销售管理变革,巩固并提升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市场份额,持续保持专用车业务稳步提升。报告期内,专用车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5.74%。

1)保证核心产品市场规模和盈利

2019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发挥在防弹、移动集成、机场专用、维保专用等方面优势,确保核心产品市场规模,全面优化销售体制,发挥跨区域和业务条线的协同能力,助推销售管理变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凭借核心产品优质竞争力,狠抓防弹车、集成车的市场机遇,大力开拓华北、华东市场,当期防弹车订单收入同比增加21%,稳居防弹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第一,实现快速增长和持续盈利。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下,迪马工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新拓匈牙利采购,海外订单大幅增加约150%,维保专用订单增加约200%。

2)信息化变革升级,夯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公司全面梳理管理体系,谋求自身转型升级,加速技术变革、流程优化和组织创新,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穿研、产、供、销全价值链,大力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生产交付效率大幅提升,集成产品线产值同比增长52%。公司以精益化、平台化、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为抓手,集成先进技术,快速实现大批量个性化定制生产,满足终端客户多元化需求。

3)科技创新及新品研发提速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人才驱动作为发展战略,打造快速研发、深度服务、产品制造等全过程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立志在践行“中国创造,重庆智造”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对市场趋势和前沿技术的研究,加快技术的创新和新品的研发,借助国家对新能源扶持优惠政策,引入新能源概念,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方向研究进程,加快现有产品电动系列的研发和实验,成功研发公司新能源电动运钞车、客梯车、“国六”运钞车、客梯车等新产品,后续公司将对电动车技术、价格、品牌、市场推广策略、加快电器和液压外协转自制进度等方面进行改善优化及升级,增强产品竞争力。

4)应急服务方案解决能力提升

公司以消防指挥车、消防宣传车、应急通信及指挥系统、物联网消防监控系统等优势产品为基础,切入智慧消防领域,结合积极布局的消防其他终端设备、高端产品及后端管理平台,形成强有力的智慧消防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和痛点进行调研分析,跟客户共同探讨应急产品改进升级的方向,积极采取前沿技术方案等措施降低成本,梳理优化定型产品成本结构,推进技术模块化和目标成本管理,从而提高应急市场需求、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规定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9-08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0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 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同意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84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何既君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9元/股;激励对象孙建洋、汪洋、吴昊、徐寒微、欧国刚、桂冬共6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19-085号)。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增加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9-086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联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所需,同意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如下:

同意增加为联营企业西安世元申川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55,000万元,额度由原65,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同意增加为联营企业南京骏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95,000万元,额度由原55,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按股权比例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如有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情况,需提供相应足额反担保措施。该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等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9-087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88号)。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已按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及经审核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是合法、有效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关于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为其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提供合理担保金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我们认为该担保合理,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20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 8月2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中原中心7号楼3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宗明先生主持。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

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同意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84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何既君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9元/股;激励对象孙建洋、汪洋、吴昊、徐寒微、欧国刚、桂冬共6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19-085号)。

本议案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增加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9-086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四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情况

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应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2)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填列)”项目(反应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三)相关列报调整金额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年12 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对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00万股,回购价格1.29元/股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30万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将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19-029号)。

4、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19-032号)。

5、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123名激励对象共计3,88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29名激励对象共计6,9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4月23日,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登记股票期权3,880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6,92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同意实施完毕后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元/股调整至2.86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7元/股调整至1.29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1.29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将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何既君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9元/股。激励对象孙建洋、汪洋、吴昊、徐寒微、欧国刚、桂冬共6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258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00万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已按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及经审核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是合法、有效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迪马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价格及截至目前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且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是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根据业务的需要,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增加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增加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盛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滨路2号1幢

成立时间: 2017年05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蒋春

注册资本:2,100.95万元

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五金交电、电器、机电设备。

系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45,234.05万元,所有者权益-6,826.92万元,净利润-1,737.98万元。

2、重庆盛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8号(金桥大楼5楼)

成立时间: 2017年0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执业);房地产中介(不含房地产评估);企业管理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系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9,324.58万元,所有者权益11,659.96万元,净利润12,390.46万元。

3、和县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七星路1号

成立时间: 2016年0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服务。

系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1,161.08万元,所有者权益-2,375.43万元,净利润-198.32万元。

(二)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建筑施工、装修装饰、物业服务及咨询服务等。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联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

(五)若上述关联人中存在原已获批的有效交易额度,待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本次预计额度范围为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

● 担保对象:公司联营企业。

●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余额合计108,369.98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介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联营企业提供共计16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同意增加为联营企业西安世元申川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55,000万元,额度由原65,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原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增加为联营企业南京骏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95,000万元,额度由原55,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原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额度仅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绵阳鸿远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领悦”)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灯塔北街2幢1层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绵阳泛太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绵阳泛太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盛天成置业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7月31日,鸿远领悦未经审计总资产56,812.87万元,净资产-5.96万元,净利润-5.96万元。

鸿远领悦负责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西南科技大学片区灯塔社区C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该地块占地面积116,769.46平方米,容积率4.0。

2、上海瑞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幢D175室

成立时间:2019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周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业咨询,物业服务。

股东情况:

合肥瑞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合肥瑞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贵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之联营企业。

上海瑞观负责上海市闵行区闵行新城MHC10204单元13A-06A、14A-05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该地块占地面积8562.4平方米,13A-06A地块容积率3.7,14A-05A地块容积率1.2。

3、苏州长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长天”)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注册地址:太仓市沙溪镇白云南路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0日

法定代表人:何既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上海行栋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行栋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贵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6月30日,苏州长天未经审计总资产68,153.01万元,净资产16,245.37万元,净利润-695.65万元。

苏州长天负责太仓市沙溪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该地块占地面积33,114.5平方米,容积率1.8。

4、苏州盛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乾”)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太仓市沙溪镇白云南路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蒋杰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重庆业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业翰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贵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6月30日,苏州盛乾未经审计总资产63,289.17万元,净资产10,087.78万元,净利润-900.67万元。

苏州盛乾负责太仓市沙溪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该地块占地面积23,558.8平方米,容积率1.8。

5、杭州临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临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畔村379号-1

成立时间:2017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汝海林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杭州旭辉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0%;上海拓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上海拓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贵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之子公司。

截止2019年6月30日,杭州临盛未经审计总资产312,841.38万元,净资产-1,223.68万元,净利润-471.89万元。

杭州临盛负责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狮子山A地块、B地块、C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A地块占地42,914平方米,容积率2.1;B地块占地50,422平方米,容积率2.2;C地块占地11,644平方米,容积率2.0。

6、西安世元申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元申川”)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4号楼2层4-2-4164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蒋杰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股东情况:

西安东华成丰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西安东华成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东原荣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控股之联营企业。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世元申川未经审计总资产108,349.82万元,净资产-265.02万元,净利润-986.57万元。

世元申川负责西安市沣东新区枣园西路以北、阿房路以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该地块占地面积73,849.48平方米,容积率3.17。

7、南京骏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骏原”)

注册资本:196,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街道平港路1号办公楼699室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蒋杰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销售。

股东情况:

瑞奇国际有限公司持股51%,南京泰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南京泰裕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澄方至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之企业。

截止2019年6月30日,南京骏原未经审计总资产279,232.22万元,净资产195,561.34万元,净利润-368.64万元。

南京骏原负责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小镇NO.2018G2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开发,分A、B、C三个地块,总占地面积87301.16平方米,A地块容积率2.4,B地块容积率2.6,C地块容积率2.5。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按持股比例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如有超出股权比例担保的情况,需提供相应足额反担保措施。该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等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有效。若上述被担保方存在原已获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待本次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本次获授的额度范围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其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提供合理担保金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我们认为该担保合理,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资料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1日

至2019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传真为准。

(2) 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36楼 邮编:400021

联系电话:023-81155758 、81155759

传 真:023-81155761

联 系 人:王骏、杨丽华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临2019-08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9年3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元/股调整至2.86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7元/股调整至1.29元/股。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于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23日、2019年6月13日、2019年8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何既君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9元/股。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258万元。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00万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8月26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楼公司董秘办

2、申报时间: 2019年8月26日起45天内,每日9:00--17:00

3、联系人:王骏、杨丽华

4、联系电话:023-81155758、81155759

5、传真号码:023-81155761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