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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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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33 公司简称:睿能科技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223.13万元,同比下降24.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2.25万元,同比下降61.77%%,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受针织横机行业周期性调整、中美贸易战、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毛利同比减少7,744.20万元,同比下降37.67%;

2、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由于主要为固定费用,下降幅度较小,同比减少625.49万元,同比下降7.77%;

3、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19年上半年研发费用2,410.48万元,同比增长12.28%。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针织设备电控系统业务

1、针织横机电控系统方面

在周期性调整的作用下,针织横机市场延续2018年下半年业务降缓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快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为市场重回上升周期做好充分准备。其中,F5000集成一体机顺利实现批量销售,R100驱控一体机已完成小批量验证工作;全成型、直接喂纱等新型控制技术的研发工作进展顺利。

2、针织袜机电控系统方面

报告期内,C1000系列全电脑袜机电控系统销量正有序开展中,C3000系列带自动缝头功能的一体袜机电控系统已实现小批量销售,同时,公司还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48.9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增资,用于实施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提升了针织袜机电控系统业务的增长动力。

(二)缝制设备电控及工业自动化控制业务

报告期内,缝制设备电控系统方面,新一代刺绣机电控系统的研发及客户端试机工作进展顺利;工业自动化控制业务方面,RA1系列伺服驱动器和伺服电机的研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IC产品分销业务

报告期内,受不确定因素叠加影响,IC产品分销业务销售有所下降。为应对半导体市场的复杂局面,公司积极发挥上游合作品牌的技术和产品优势,聚焦行业应用,提升IC应用解决方案的能力,继续巩固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在物联网智能设备领域,公司加大推进NB-IoT和4G模块的应用,其中,已成功将4G模块大规模应用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抄表集中器中。

在智能家居领域,公司的无线连接方案已应用于全屋智控,可通过手机APP实现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及全方位控制;智能家居网关语音控制方案成功实现了离线、在线语音识别及语音控制。

在新能源车领域,公司继续拓展电池变频散热水泵和车灯等应用解决方案在更多客户产品中的应用。其中,新型车内智能氛围灯方案已推广至多个汽车品牌。

在新兴市场应用领域,新开发的新型玻璃破碎检测方案已被多个知名安防报警厂家采用;公司的IC产品也已在锂电池的储能应用中批量使用。

公司正积极把握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国产IC品牌的合作关系,组合互补性强的产品线,开发针对垂直细分领域的IC应用解决方案,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维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未发现参与本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经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04,396.22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剩余的募集资金16,379.54万元,系终止实施“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并部分变更用于制造业务新增“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筹划、科学审慎地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在未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前,该剩余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9年8月23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首发募集资金的金额为97,552,931.09元(含银行手续费),其中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25,483,887.40元,“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11,199,347.47元,“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金额为34,921,4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5,948,296.2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别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使用上述首发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7,331,947.39元(含银行手续费),其中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4,407,249.98元,“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3,826,126.95元,“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金额为7,888,718.25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209,852.21元。2019年上半年,收到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6,834,025.11元(含税)。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首发募集资金的金额为89,354,077.02元(含银行手续费),其中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24,658,253.85元,“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3,826,126.95元,“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金额为34,921,4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5,948,296.22元。

3、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10,097,548.94元。

4、截至2019年6月30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28,247,229.74元(含税)。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27.62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G-019号”《鉴证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概算,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购置费”估算投资金额为485.31万元。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485.31万元置换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17年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29日、2018年8月1日及2018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6月30日,取得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2,516.81万元(含税),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

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15,304.9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增资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8日和2017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增资12,869.18万元(不含手续费)。

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48.9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增资,以实施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7日和2019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增资6,931.08万元(不含手续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制造业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变更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即由公司单一自主研发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公司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等相结合的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日和2017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投入。

(二)分销业务的变更及终止情况

1、变更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变更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即由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和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贝能国际的注册和经营所在地中国香港变更为贝能国际和福建贝能的注册和经营所在地中国香港和福建福州。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和福建贝能分别增资用于分销业务募投项目,以及同意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和福建贝能分别在招商银行离岸金融中心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根据上述增资,公司对贝能国际的增资属跨境投资,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贝能国际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同意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不在原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福建贝能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8日、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9日、2018年1月18日、2018年3月23日及2018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截至目前,上述三个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皆未存入募集资金,其专户余额为0元。

2、暂缓及终止情况

2018年以来,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贬值、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IC产品供货紧张等IC产品分销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暂缓实施“分销业务募投项目”。

鉴于全球半导体市场可能进入下行周期、IC分销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中美贸易摩擦对IC产业链影响的不确定性等因素。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终止实施“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筹划、科学审慎地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2019年3月27日和2019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04,396.22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剩余的募集资金16,379.54万元,系终止实施“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并部分变更用于制造业务新增“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筹划、科学审慎地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在未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前,该剩余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29日、2018年8月1日及2018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三、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5、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公司管理层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结构性存款。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睿能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福建贝能、上海贝能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批次移动加权平均”;全资子公司香港睿能电子、贝能国际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福建贝能、上海贝能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批次移动加权平均”;全资子公司香港睿能电子、贝能国际的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美元。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林晖先生、吴飞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长兴超控合伙企业持有的中自机电35%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快速扩展公司电控产品线,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工业自动化产品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长兴超控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自然人邹绍洪、岳剑锋、董成丽、张一鸣、王佳、邱佳静等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即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1,750.00万元收购长兴超控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中自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自机电”)35%股权,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维坚先生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自机电35%股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批次移动加权平均”;全资子公司睿能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美元。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制造业务生产基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不断扩张的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及布局部分智能化设施,从而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巩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13,005.29万元投资建设制造业务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公司针织设备电控系统现有生产产线迁移。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满足公司生产、研发和办公的需求,改善运营环境,提高运营效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制造业务生产基地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中自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机电”、“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1,750.00万元收购长兴超控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超控合伙企业”)持有的中自机电35%股权。本次收购股权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为快速扩展公司电控产品线,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工业自动化产品领域的战略布局,2019年5月8日,公司与长兴超控合伙企业和自然人邹绍洪、岳剑锋、董成丽、张一鸣、王佳、邱佳静等相关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各方就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收购长兴超控合伙企业持有的中自机电的部分股权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已于2019年5月10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各方友好协商,2019年8月26日,公司与长兴超控合伙企业和自然人邹绍洪、岳剑锋、董成丽、张一鸣、王佳、邱佳静等相关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即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1,750.00万元收购长兴超控合伙企业持有的中自机电35%股权。本次收购价款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892号)的评估价值人民币5,069.84万元为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股权的事项已经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自机电35%股权,收购前后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注:邹绍洪、岳剑锋系长兴超控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持有人。

二、转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转让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转让协议当事方

甲方: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兴超控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邹绍洪、岳剑锋、董成丽、张一鸣、王佳、邱佳静(以下合称“丙方”)

丁方:邹绍洪、岳剑锋(以下合称“丁方”)

(二)转让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协议之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中自机电35%股权出让给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长兴超控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明珠路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A楼15层1509-3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邹绍洪

(5)成立日期:2019年04月26日

(6)合伙期限:2019年04月26日至2029年04月25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B6JRE1M

(8)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出资结构

2、转让协议之丙方、丁方基本情况

丙方系乙方的财产份额持有人,丁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中自机电13%股权。上述丙方、丁方均为中国国籍,住所均为浙江省杭州市。

3、关联关系

转让协议之乙方、丙方、丁方为标的公司中自机电的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协议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中自机电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织造机械设备专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目前主要经营GTex系列高速剑杆织机设备控制器、高速喷气织机设备控制器、SUPDRV系列开关磁阻电机驱动器等,在剑杆织机控制领域有着显著优势。

标的公司已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软件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浙江中自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2幢

4、法定代表人:邹绍洪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7、营业期限:2010年12月14日至长期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566070868L

9、经营范围:生产:工业装备自动化专用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器、全数字伺服驱动器、自动化控制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装备自动化专用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器、全数字伺服驱动器、自动化控制软件、自动化工程技术;销售:工业装备自动化专用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器、全数字伺服驱动器、自动化控制软件、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机器视觉识别系统、变频器、编码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10、出资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标的公司中自机电的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标的公司中自机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价款约定

1、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标的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892号),标的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069.84万元。本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标的公司整体作价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甲方拟向乙方受让标的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750.00万元。

2、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向乙方受让标的公司35%股权,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均由交易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950.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于甲乙双方办理完毕股权交割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甲方与乙方于2019年5月签订有《股权转让意向书》,甲方依据该意向书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定金300.00万元用于冲抵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二)标的资产的交割

标的公司在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完毕股东变更工商登记的日期为股权交割日。

(三)过渡期安排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股权交割日为股权转让过渡期。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就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且乙方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方式确保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或增加重大债务的行为(银行授信贷款除外)。

标的公司于股权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权交割日之后的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四)丙方、丁方的声明与保证

丙方、丁方承诺并保证,在甲方为标的公司股东期间,丙方、丁方除了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及在标的公司中履行职务行为外,丙方、丁方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织造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剑杆织机、喷气织机和喷水织机、开关磁阻电机等)电脑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从事织造机械电脑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的经济实体。本项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下转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