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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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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88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股东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李波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李波先生计划于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88,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现将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邹军先生、葛伟先生、李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李波先生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和李波先生的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和李波先生的减持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和李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此前预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薇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邹军先生、葛伟先生和李波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过半,公司将持续关注已预披露减持计划高管的股份减持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吴薇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邹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葛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4、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