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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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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2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会议室(通讯与现场相结合)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陈启宇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9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本集团2019年-2023年暨中长期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关联/连方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控”)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认缴新公司注册资本的60%。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复星健控为本公司的关联/连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王灿先生、沐海宁女士及梁剑峰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5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安排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23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会议室(通讯与现场相结合)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 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9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经审核,对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集团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24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34号)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公司”或“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0年5月4日,本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3,1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549.20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3,539.20万元。截至2010年4月19日,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净额已使用人民币64,283.07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1,070.96万元和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的增资款人民币5.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余额为人民币652.13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276.24万元和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南药”)以及江苏万邦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43.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长征”)分别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江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象山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闸北支行(以下合称“2010年专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存入了专项账户管理。

2010年5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复星长征与2010年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10年原监管协议》”)。2015年4月,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5年7月,公司分别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瑞银证券、德邦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联合保荐机构,并由瑞银证券及德邦证券承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5年9月7日,公司以及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与2010年专户银行以及瑞银证券、德邦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部分)》(以下简称“《2010年新监管协议》”)。

《2010年原监管协议》以及《2010年新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于2015年,原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江湾支行因对公业务迁址已更名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大连路支行。(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