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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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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6月,中国工信部正式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以及中国广电四家公司颁发了5G商用牌照。随着国内5G牌照的发放,标志着国内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

2019年上半年,据中国工信部统计,国内4G用户占比稳步提高,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持续向高速率迁移,同时受物联网业务高速增长、基站需求增大影响,2019年上半年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732万个,其中4G基站总数为445万个,占60.8%。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夯实4G“低频重耕”、“网络补盲”的同时,大力开拓5G客户,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80,560.72万元,同比增长18.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07.09万元,同比增长27.25%。公司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大力拓展海外市场,2019年上半年,公司海外收入35,073.59万元,同比增长6.7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一一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结构性存款,其收益与黄金、外汇等变量挂钩。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将结构性存款中嵌入的衍生工具单独核算,主债务合同列报为货币资金。2019年1月1日之后,本公司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等结构性存款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一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一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无影响。

(二)财务报表填报格式变化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3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过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激励、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任命梅辰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任期自聘任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5,22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5,226,8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7,840,200股。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进行相应变更,由分红前的225,226,800元人民币变更为分红后的337,840,200元人民币。

同时,《公司章程》第六条作相应变更。

变更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22.68万元。

变更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84.0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3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