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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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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临2019-088

证券代码:06116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A股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原回购预案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原回购方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回购A股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拉夏贝尔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3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开立;因回购价格下限及相关事项影响,可供公司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公司尚未正式回购A股股份。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况说明

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自公司A股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所致,公司股票价格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作为稳定股价第一顺位义务人,将采取回购公司股票作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关于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拉夏贝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稳定股价预案”。

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8月14日,公司A股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情形。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调整原回购方案:将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价格区间从“人民币7.31元/股一13.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将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一出售”之回购用途,并调整回购股份的对应用途数量;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整后的回购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同时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A股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规划,拟进行本次回购计划。

(四)回购股份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9月21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董事会将根据A股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将回购的A股股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在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区间为人民币7.31元/股一13.50元/股的条件下,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为1,094.3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总股本547,671,642股)比例2.00%,约占公司目前A股股本(公司A股股本332,881,842股)比例3.29%;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约为370.3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68%,约占公司目前A股股本比例1.11%。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本次拟回购的数量及用途情况如下:

注: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以资金总额8,000万元,回购价格7.31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以资金总额5,000万元,回购价格13.5元/股测算。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完毕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为人民币7.31元/股一13.5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七)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完毕实际回购A股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八)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事项之日起6个月内。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化情况

在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区间为人民币7.31元/股一13.50元/股的条件下,假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A股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测算如下表:

注:以上仅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前后A股对照情况,不包含H股回购可能对公司总股本产生的影响。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者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A股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调整后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稳定股价预案,鉴于公司A股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2018年底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约为6.295元人民币/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情形;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二级市场股价表现,拟进行本次回购计划。

(四)回购股份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根据回购股份用途不同,本次回购期限分为不超过3个月和12个月,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未来用于出售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一未来出售,及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董事会将根据A股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将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A股股份实施既定用途,未使用部分亦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3.5元/股进行测算,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70.3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68%,约占公司目前A股股本比例1.11%。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本次拟回购的数量及用途情况如下:

注:回购股份数量以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5元/股测算。

根据香港联交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有关规定,本次回购A股股份总数量无论如何不得超过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A股回购方案当日公司已发行且尚未被回购之A股股份数量的10%,即回购A股股份数量最多不超过33,288,184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完毕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A股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3.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七)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完毕实际回购A股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八)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首次审议通过A股回购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化情况

若按照回购A股股份价格为上限人民币13.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测算,假设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均按既定用途实施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全部锁定,公司A股股权结构变化情况测算如下:

注:以上仅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前后A股对照情况,不包含H股回购可能对公司总股本产生的影响。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者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A股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出售,以及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A股股份,将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九、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提供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预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预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除上述内容之外,回购方案其他条款不做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临2019-089

证券代码:06116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次A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次A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16日 14点00分 依次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有关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情况详见公司向H股股东寄发的相关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50号3号楼(C栋)会议中心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以上议案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详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拉夏贝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拉夏贝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拉夏贝尔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拉夏贝尔关于调整公司若干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建议担保的公告》及《拉夏贝尔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等。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关于公司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事项,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等。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11日、10月14日一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三) H股股东依照公司披露在香港联交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登记参会。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50号4号楼12楼 董事会办公室,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54607196

邮箱:ir@lachapelle.cn、zhufengwei@lachapelle.cn

联系人:邢加兴、朱风伟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临2019-090

证券代码:06116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拉夏贝尔2019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10:00-11:00

●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2019年半年度摘要已经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半年度业绩、经营战略、未来规划等情况进行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10:00-11:00

召开形式:网络互动,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平台参与互动,登录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出席公司2019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邢加兴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执行董事、联席总裁于强先生,首席财务官沈佳茗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9年9月5日前通过本通知后附的联系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9年9月5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如投资者没有时间直接参与2019年9月5日上午10:00-11:00在线互动,也可通过登录http://roadshow.sseinfo.com,输入公司代码“603157”或简称“拉夏贝尔”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的答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加兴、朱风伟

电话:021-54607196

联系邮箱:ir@lachapelle.cn、zhufengwei@lachapelle.cn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9日

(上接29版)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采取、亦未有计划采取其他对本次权益变动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亦不存在其他对本次权益变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电气装备集团及甘肃国投的工商营业执照;

2、电气装备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电气装备集团关于无偿划入长城电工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

4、甘肃国投关于无偿划出长城电工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

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6、《无偿划转备案表》;

7、电气装备集团及其董监高与长城电工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重大交易情况说明;

8、电气装备集团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9、电气装备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长城电工股票的自查报告;

10、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长城电工股票的自查报告;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

(1)电气装备集团、甘肃国投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2)电气装备集团、甘肃国投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电气装备集团、甘肃国投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有关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3、甘肃国投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审计报告;

14、财务顾问报告;

15、法律意见书;

16、电气装备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最近5年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声明;

17、甘肃国投向长城电工发出的通知;

18、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原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张志明

签署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

一致行动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冯文戈

签署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张志明

签署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9 年 8 月 28 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9-082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8月2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897号),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共计两个品种,分别为品种一及品种二。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90亿元(含1.9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10亿元(含4.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本期债券发行价格100元/张,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8月27日结束,品种一、品种二发行规模分别为1.90亿元、4.1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5.35%、5.50%。

本次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由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全额认购。

IFC是世界银行的姊妹机构,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IFC也是全球最大的专注于新兴市场私营部门发展的国际开发机构。其与全球2000多家企业合作,利用IFC的资金、专有知识和影响力,在世界最困难的领域创造市场、创造机会。

公司所处的环保行业和主营业务方向均符合IFC支持的发展领域,IFC在对公司进行了详尽地尽职调查后,认可公司的业务布局和未来前景,因此决定对公司进行投资。未来公司期待与IFC在公司层面和具体项目层面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9-083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8月2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897号)。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共计两个品种,分别为品种一及品种二。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90亿元(含1.9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10亿元(含4.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

品种一债券简称为“G19高能2”,债券代码为“162040”;

品种二债券简称为“G19高能3”,债券代码为“162041”。

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发行规模分别为1.90亿元,4.1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5.35%、5.50%。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28,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71%。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1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无锡国联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浙江仙通的2,428,600股股份,即不超过浙江仙通总股本的0.897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428,6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浙江仙通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减持不超过2,428,6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浙江仙通股份总数的2%。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则减持期间为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12月2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无锡国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