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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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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2.1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3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银行ETF联接A

华宝银行ETF联接C

3.3.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11月27日,转型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于2018年11月27日,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正在管理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华宝多策略基金、华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动力组合基金、华宝收益增长基金、华宝先进成长基金、华宝行业精选基金、华宝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华宝大盘精选基金、华宝增强收益基金、华宝中证100 基金、上证180价值ETF、华宝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华宝新兴产业基金、华宝可转债基金、华宝油气基金、华宝医药生物基金、华宝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华宝服务优选基金、华宝创新优选基金、华宝生态中国基金、华宝量化对冲基金、华宝高端制造基金、华宝品质生活基金、华宝稳健回报基金、华宝事件驱动基金、华宝国策导向基金、华宝新价值基金、华宝新机遇基金、华宝医疗分级基金、华宝中证1000分级基金、华宝万物互联基金、华宝转型升级基金、华宝核心优势基金、华宝美国消费基金、华宝香港中小盘基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华宝中证军工ETF、华宝新活力基金、华宝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华宝未来主导产业基金、华宝新起点基金、华宝红利基金、华宝新飞跃基金、华宝新优选基金、华宝香港大盘基金、华宝智慧产业基金、华宝第三产业基金、华宝银行ETF、华宝银行ETF联接基金、华宝价值发现基金、华宝香港本地基金、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华宝香港精选基金、华宝券商ETF联接基金、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基金、华宝绿色主题基金、华宝沪港深价值基金、华宝科技先锋基金、华宝宝裕纯债基金、华宝大健康基金、华宝中短债基金、华宝稳健FOF基金、华宝宝盛纯债基金、华宝宝怡纯债基金、华宝消费升级基金、华宝质量价值基金等,正在管理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71,851,775,826.03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股、债市的系统性风险和指数成分股的调整,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出现了持有不属于中证银行的成分股及其备选股和持有现金与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低于5%的情况。由于持有的非中证银行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仍处于停牌状态,此情况将在合理期限内调整。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受到美国特朗普政府在全球范围的贸易制裁的影响,发展前景不确定性较强。作为美国贸易制裁的主要对象,中国上半年经济表现差强人意。PMI指标在一季度反弹后,4、5月连续回落,6月份继续保持弱势;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速小幅下降,但边际上已经由负转正。G20大阪峰会后,由于美方承诺不再对华加征新的关税,来自出口方面的压力将部分缓解,但想要为中国经济提供强力支撑的难度依然较大。受此影响,上半年A股市场走出了冲高回落的行情,一季度A股在券商、消费、TMT等板块以及工业大麻、猪产业、鸡产业等主题的共同带动下走出一轮快速上涨行情,大小盘齐涨;随后在贸易战影响下,A股二季度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调,市场结构分化,大盘强于小盘,沪市强于深市。具体来看,上半年A股涨幅居前的行业有食品饮料、保险、农林牧渔等。本报告期中,以中证1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指数涨幅分别为28.81%和27.07% ;而作为成长股代表的创业板指和中小板指的涨幅分别为20.87%和20.75%。在本报告期中,中证银行指数累计上涨了17.97%。

本报告期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A净值增长率为18.08%;本报告期基金份额C净值增长率为17.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0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贸易战有缓和的趋势,外部因素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会有所下降,但中美关系修复可能有很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短期内难以被扭转,投资者不宜过度乐观,三季度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决策可能会对短期市场情绪造成影响。国内经济本身仍然有一定的韧性,从政府“稳中求进、突出主线、守住底线、把握好度”的政策基调来看,如果出现增长动力不足的情况,财政政策应该可以发挥维稳的作用。长期来看,中国经济基本面依然向好,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行业方面,货币政策宽松之下,上半年市场利率处于低位,同业负债成本率同比明显下降,中小行净息差同比明显改善,营收及盈利增速亮眼;2019年下半年,预计逆周期调节力度仍将加大,社融增速较2018年明显改善,经济有望企稳,上市银行资产质量稳中向好,业绩或好于市场预期。上半年,A股银行板块表现较好,整体涨幅位于各板块中等偏上水平,银行股龙头表现亮眼。当前,A股银行板块股息率较高,估值仍处于历史低位,基本面稳中向好,“资产荒”加剧之下,银行股的性价比凸显。中证银行指数选取中证全指样本股中至多50只银行业股票,以反映该行业股票的整体表现,建议投资者关注中证银行指数的配置价值。

作为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分股调整和基金申购赎回,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实现对中证银行指数的有效跟踪。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1)日常估值流程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估值制度,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量化投资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确定的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兼顾行业研究员基于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结果所提出的估值建议或意见。必要时基金经理也会就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华宝银行ETF联接A基金份额净值1.1035元,基金份额总额73,698,566.39份;华宝银行ETF联接C基金份额净值1.1012元,基金份额总额15,256,904.03份。华宝银行ETF联接份额总额合计为88,955,470.42份。

2.本基金转型自2018年11月27日生效,上年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1日。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转型自2018年11月2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转型自2018年11月2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__向辉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而来。原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及2018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原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暨〈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原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于2018年11月26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自2018年11月27日起,原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为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原《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为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中证银行指数紧密跟踪的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9年8月29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报出。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基金资产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该部分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0.5%/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基金资产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该部分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宝基金,再由华宝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约定的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40%。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86,636,000.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份额的比例为6.09%(于上年度末,本基金持有64,500,000.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份额的比例为9.30%)。

6.4.9期末( 2019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92,466,602.8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3,468.57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于上年度末,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7,650,100.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5,827.43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的金额为3,468.57元,本期计入损益的损失为-2,358.86元(即本基金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9上半年度损益的未实现损失(从转入第三层次起算))。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及相关估值技术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最近交易价格(于上年度末,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的金额为5,827.43元,本期计入损益的损失为-273.07元(即本基金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8年度损益的未实现损失(从转入第三层次起算))。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及相关估值技术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最近交易价格。)。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下转2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