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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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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36)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0人,董事杨毅委托董事熊莲花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中相关投资资产。

2.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58,620家,其中A股股东58,337家,H股股东283家。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业务情况

3.1.1 保险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形势变化,聚焦核心业务,巩固转型成果,实现了总保费规模的稳步增长,业务结构与品质整体向好。

第一,总保费平稳增长。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总保费739.94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9.0%,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16.98亿元,同比增长1.1%;短期险保费38.83亿元,同比增长31.0%;续期保费583.99亿元,同比增长9.6%。公司实现上半年新业务价值58.90亿元,同比减少8.7%;内含价值达到1,914.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5%;剩余边际(1)为2,083.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

第二,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坚持大力发展以长期健康险为主的风险保障型业务,适度发展理财型年金险业务。上半年,公司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整体长期险首年保费的比例为55.7%,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的比例为51.3%。上半年,公司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为78.9% ,占比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第三,业务品质不断改善。公司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经营管理品质。上半年,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90.1%,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86.5%,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退保高峰已平稳度过,上半年退保率为1.0%,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

注:

1. 剩余边际是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并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摊销。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个人寿险业务

①个险渠道

2019年上半年,个险渠道加快健康险迭代升级,丰富附加险产品体系,聚焦保障型业务发展,实现保费收入599.86亿元,同比增长9.7%,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90.47亿元,同比下降2.1%;短期险保费23.19亿元,同比增长41.7%;续期保费486.09亿元,同比增长11.1%。

2019年上半年,个险渠道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强化营销新员招募,队伍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截至2019年6月30日,个险规模人力达到38.6万人,同比增长15.5%;月均合格人力(1)14.0万人,同比增长4.9%;月均合格率(2)38.8%,同比降低2.9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4,472元,同比下降13.8%。

注:

1. 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报告期数,其中月度合格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的营销员人数。

2. 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2]} ╱报告期数。

3.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4. 为准确反映队伍效能情况,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本次披露起将“月均举绩人力”、“月均举绩率”更改为“月均合格人力”、“月均合格率”。

②银保渠道

2019年上半年,银保渠道坚持聚焦、垂直和深耕的策略,巩固与重点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保费收入124.67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26.51亿元,同比增长14.0%;续期保费97.86亿元,同比增长2.7%。银保渠道坚持财富队伍建设,财富业务实现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8.10亿元,同比增长10.8%。

(2)团体保险业务

2019年上半年,团体渠道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加强运营支持建设,提高后台服务能力,实现团体保险业务保费收入15.41亿元,同比增长16.7%。公司长期致力于服务民生,持续推进政策性健康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0.86亿元,覆盖客户480.72万人。

2、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为金额少于500,000元。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65.22亿元,同比增长3.4%;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48.51亿元,同比增长89.3%;意外险保费收入12.22亿元,同比增长21.8%。

3、按机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约59.3%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河南、北京等人口较多或经济较发达区域的10家分公司。

4、业务品质及市场份额

注:

1. 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来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据。

2. 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3. 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5、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退保金同比下降73.3%,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转型,银保渠道高现金价值产品退保支出大幅减少。

赔款支出同比增长36.3%,主要原因是意外及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持续增长。

满期及生存金给付同比增长82.8%,主要原因是部分分红产品满期给付增加。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同比增长85.8%,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收入增加及退保支出减少。

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 “-”为金额少于500,000元。

2019年上半年,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3.3%,主要受公司健康险保费收入增长影响。

7、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019年6月30日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18年底增长4.8%,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3.1.2 资产管理业务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增长动能加快转换,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整体来看,保险资产管理业务面临信用形势严峻、再投资压力大、资本市场波动性大、尾部风险高等诸多严峻挑战,资产配置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坚持审慎稳健的投资策略,以投资研究为基本依托,以风险管控为保障,持续优化组合资产配置。

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是公司资产配置的主要方向,公司2019年上半年重点投资了风险收益符合保险资金要求的长久期国债、地方政府债等利率债品种,在金融产品的选择上,密集调研评估,积极主动配置收益高、安全有保障的优质资产,同时强化持仓信用类品种的风险跟踪与排查、严控新增品种资质,有效规避了信用风险事件的冲击。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金额为5,214.16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67.4%,占比较上年末上升1.7个百分点。

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公司依托战略性判断和结构性趋势,审慎管理风险敞口,追求合理的风险收益比。一方面坚持价值投资、追求确定性收益原则,自下而上,选择优质投资标的;另一方面积极把握市场阶段性机会,波段操作,实现收益。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金额为1,222.25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15.8%,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8个百分点。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2. 债权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3. 其他包括永续债和债权型理财产品等。

4.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 其他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和股权型理财产品等。

6. 其他投资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等。

7.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其他投资资产的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的股息和分红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3、非标资产投资情况

本公司目前非标资产的持仓整体信用风险可控,基础资产大部分为贷款类债权,主要分布在非银机构融资、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涉及企业均为行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及中央企业。截至2019年6月30日,非标资产投资金额为2,281.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91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9.5%,较上年末减少2.8个百分点。本公司持仓非标资产具有良好的增信措施,除达到监管机构免增信资质的融资主体外,对于绝大多数非标资产都采取了抵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共管资产等措施进行增信安排,非标资产的整体资产质量优质,风险较低。

(1)评级情况

扣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无需外部评级的权益类金融产品,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存量的非标资产AAA级占比达92.9%,整体信用风险较小,安全性高。

(2)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主要管理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 专项分析

3.3.1 偿付能力状况

本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3.3.2 流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率

注:

1.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减少以及收到原保险保费增加。

2019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94.7%,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2019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增加。

3、流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投资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风险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9.49亿元,定期存款为656.90亿元。此外,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承担利息损失。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14.16亿元,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22.25亿元。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的相关负债、保单和年金合同的分红和利息分配、营业支出、所得税以及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及退保付款和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3.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包含独立账户资产中相对应的投资资产。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3.3.4 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分保业务的接受公司主要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其他主要包括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

3.4 未来展望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我国经济运行平稳、稳中有进。下半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企业活力的不断增强,居民收入的稳定提升,寿险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将进一步回暖。

为坚持中央“稳中求进”的总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高质量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公司将坚守初心、牢记使命,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党建对公司发展的引领作用。

二是完善市场化机制。以经营业绩为核心,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对标市场、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丰富产品供给。坚持回归保险本原,广泛调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的风险保障。

四是提升队伍能力。坚持做大做强销售队伍,着力提升队伍销售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五是强化销售支持。加快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运营服务效率,提高对队伍的销售支持能力。

六是坚持稳健投资。加大长期投资力度,严密防范投资风险,加大资产负债匹配联动力度,确保保险资产保值增值。

七是依法合规经营。 夯实风控管理基础,坚持合规底线,持续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搭建重点风险案件防控和处置机制。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执行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4.2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9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543百万元,减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64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707百万元。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42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现场出席会议10人,董事杨毅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熊莲花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黎宗剑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及其中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19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543百万元,减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64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707百万元。

董事会同意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独立董事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独立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五家复星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彭玉龙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薪酬标准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43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现场出席会议3人,监事余建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王成然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王成然监事主持。会议通知发出日期距离会议召开日期不足10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选举王成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

王成然先生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新华保险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王成然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及其中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保单红利、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19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543百万元,减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64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707百万元。

监事会同意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44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拟运用公司委托资金认购中信信托-聚鑫71号复地投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聚鑫71号”或“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涉及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投资”)、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上海复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臻投资”)、武汉复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复腾”)等五家公司(以下合称“复星关联公司”)。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基于公平公正原则所进行的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交易,亦未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资产配置情况,新华资产拟运用本公司委托资金投资聚鑫71号,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下同)。该信托计划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起,用于向复地投资发放信托贷款,最终用于归还复星高科对复地投资的股东借款。该信托计划的增信措施包括:1)复地股份为该信托计划下复地投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复星高科出具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为复地投资履行偿债义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支付义务;3)武汉复腾以其持有的一项土地使用权为该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4)复臻投资作为出质人,以武汉复腾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鉴于复星关联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郭广昌先生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复星关联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投资信托计划属于关联交易。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交易,亦未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上市规则》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市规则》,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郭广昌先生为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主体为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方。

由于复星关联公司属于郭广昌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所以复星关联公司构成本公司上交所监管规则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复地投资

2.复地股份

3.复星高科

4.复臻投资

5.武汉复腾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信托名称:中信信托-聚鑫71号复地投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未成立)

2.受托人:中信信托成立于1988年3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为陈一松。中信信托的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设立本信托计划,并指令受托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获得收益。

4.信托规模: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规模预计不超过30亿元。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5亿元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

5.期限:信托计划尚未成立,期限待信托计划成立后确定。根据公司拟与中信信托签署的《中信信托·聚鑫71号复地投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该信托计划的预定期限为不超过30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该信托计划分期发行,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预期存续期限均为24个月,自各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计算,具体以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载明的期限为准。信托计划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全部信托单位终止之日。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第i期信托单位期限延长12个月的,信托计划的预定期限延长至不超过42个月。

6.信托财产的运用:信托资金用于向复地投资发放信托贷款,最终用于归还复星高科对复地投资的股东借款。

7.增信措施:1)复地股份为该信托计划下复地投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复星高科出具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为复地投资履行偿债义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支付义务;3)武汉复腾以其持有的一项土地使用权为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及4)复臻投资作为出质人,以武汉复腾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关联交易价格

公司作为委托人,基于对该信托计划的收益性和安全性进行分析判断后进行投资决策,拟认购该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相关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开展,具体交易价格均参照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协商确定。

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向关联方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或接收关联方不当利益输送的因素。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在本次关联交易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拟与中信信托签署《中信信托·聚鑫71号复地投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认购上述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该信托计划系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起,用于向复地投资发放信托贷款,最终用于归还复星高科对复地投资的股东借款。该信托计划由复地股份等4家关联方法人提供增信措施,信托计划交易结构如前所述。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参考具体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协商确定,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

3.支付方式

本次认购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支付方式为现金。

4.合同生效条件

信托合同经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后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为本公司日常业务中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对本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五家复星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投资聚鑫71号,关联董事彭玉龙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查了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五家复星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前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是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报备文件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