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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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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7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558,770,107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80,58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2,389,525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7日一2019年8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综合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乐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558,770,107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80,58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2,389,525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7,050,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7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00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06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2,044,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21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7,050,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3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0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044,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2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638,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73%;反对4,411,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63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73%;反对4,411,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125,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29%;反对5,72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95%;弃权1,19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125,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29%;反对5,727,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95%;弃权1,19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125,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29%;反对5,72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95%;弃权1,19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125,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29%;反对5,727,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95%;弃权1,19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孙庆龙、张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