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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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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梁雨翔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齐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4)。

3、审议《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2019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2019年6月30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000,000股。本报告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派发红股。

董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6)。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勾祖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4)。

2、审议《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梁雨翔先生的辞职报告,梁雨翔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梁雨翔先生仍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梁雨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梁雨翔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0年11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雨翔先生与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梁雨翔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梁雨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齐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齐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齐冰:男,1969年4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宣城行署轻工业局财务科、人事局职称职位科、办公室任科员、副主任;1999年5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中国联通宣城分公司财务部、综合部、物资采购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任部门经理;2019年1月至7月就职于苏州全亿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分管内控审计工作;2019年7月加入公司财务部;201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齐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齐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齐冰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9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新会计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以上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有如下重要变化: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6、“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即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

(3)增加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要求。

2、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修改债务重组的定义,取消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

(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金融工具准则,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受让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初始计量与重组损益。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7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19年9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倪璐熠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niluyi7788@126.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75”,投票简称为“聚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