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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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9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5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9)。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724,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7%,最高成交价为9.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439,708.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5,552,8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1,388,200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9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5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9年9月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海立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湖北海立田在人民币1,6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湖北海立田银行授信提供不高于1,6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58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5%。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5,58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5%。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