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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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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2019-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德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乐投资”)、悦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沣公司”)、深圳市益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富投资”)、深圳市信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群投资”)、深圳市长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益投资”)、深圳市亨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祥投资”)、深圳市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邦投资”)、深圳市振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振碁投资”)等8家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进一步承诺函》,以上8家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根据其与公司等主体就员工持股事宜签署的相关协议,现就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作出延长限售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德乐投资

(2)悦沣公司

(3)益富投资

(4)信群投资

(5)长益投资

(6)亨祥投资

(7)得邦投资

(8)振碁投资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以上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2017年2月14日,公司前身富葵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葵精密”)召开董事会,同意德乐投资、悦沣公司、益富投资、信群投资、长益投资、亨祥投资、得邦投资、振碁投资等八家境内外员工持股平台对富葵精密进行增资;2017年2月27日富葵精密与上述八家员工持股平台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书》,以及关于员工服务期限制等相关事项的《员工持股计划框架协议》;此外,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与框架协议各签署方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规定,自授予日次日(2017年2月28日)至员工持续服务满36个月之日,其持股份额的20%可解除限制,之后每服务满12个月依次解除其20%持股份额的限制,直至服务期满。

根据以上员工持股事宜的相关协议安排,公司股东德乐投资、悦沣公司、益富投资、信群投资、长益投资、亨祥投资、得邦投资、振碁投资就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事项进一步承诺如下:将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解除限售日期自2019年9月18日延长至2020年2月27日。在此限售期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2020年2月28日起,每12个月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20%,直至持有首发前股份全部解除锁定限制。

2、股东延长限售期情况:

3、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以上股东将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锁定的进一步承诺函》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