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终止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9-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6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终止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姚硕榆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姚文琛先生于近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故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根据2019年3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实际控制人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姚硕榆先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866,151股(包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晓丽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邱金兰女士、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姚硕榆先生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晓丽女士于2019年5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姚朔斌先生、姚硕榆先生于2014年12月23日、2015 年1月8日、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14日、2017年7月11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5月28日、2019年9月5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减持公告后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终止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除姚晓丽女士减持公司股份外,其他股东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减持计划后,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终止后,姚文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金兰女士、姚朔斌先生、姚晓丽女士和姚硕榆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6,369,6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4%,姚氏家族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1、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和姚硕榆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5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大宗交易

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告知函,姚文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宗交易的具体情况

1、股东大宗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减持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姚朔斌先生、姚硕榆先生于2014年12月23日、2015 年1月8日、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14日、2017年7月11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5月28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减持公告后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以上承诺均按照承诺时点的法律法规进行出具,实际执行中将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截止本公告日,姚文琛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减持行为按规定不存在需要事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姚文琛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完成后,姚文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金兰女士、姚晓丽女士、姚朔斌先生、姚硕榆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6,369,6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4%,姚氏家族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姚文琛先生出具的《关于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