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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营口港”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9-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17 股票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19-038

债券代码:122331 债券简称:14营口港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营口港”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10

● 回售简称:营港回售

●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 回售申报期: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仅限交易日)

● 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5,789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 回售金额:人民币15,789,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0月21日

根据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4年10月15日发布的《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营口港”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并于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28日、2019年8月29日披露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营口港”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营口港”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营口港”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4营口港”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4营口港”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募集说明书》,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5.6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4营口港”本次回售申报数量15,789手、回售金额人民币15,789,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9年10月21日为本次申报回售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4营口港”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4营口港”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984,211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总面值人民币984,211,000元)。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