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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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9-070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及股份具体规模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以62,500万元的对价购买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恒达”)及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达”)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9,700万元。公司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方案,确定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及股份具体规模如下:

公司拟向合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9,700万元,不超过因本次支付交易对价而发行的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总额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可转换债券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及发行方式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