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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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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2019-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5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691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之前对二次问询函所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同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的2019-051号公告)。

公司在收到二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二次问询的回复工作。由于二次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问题需公司进一步补充、完善,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预计完成问询函回复不晚于2019年9月20日。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对二次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