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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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公告

2019-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送出日期:2019年09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转换业务

2.1 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

(1) 赎回费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赎回费率及相应赎回费用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2) 申购补差费

两只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按照转出基金以及转入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2、计算公式

(1) 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2) 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申购补差费=Max {【转出净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2.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人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7、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即投资者在 T 日多次转换的,按照分笔计算各笔的转换费用。

8、 基金转换业务的定价原则视转入和转出时的基金类型不同而定,并以申请受理当日(T 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投资者转换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正常情况下,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为投资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

10、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含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转换业务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 基金销售机构

开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的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935)、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540)、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代码0009357431)基金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4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一)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转入及转换转出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有关转换转入及转换转出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