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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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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

2019-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5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通知,获悉其完成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交换标的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该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542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40)。

2019年8月27日,冀中能源集团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5%)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对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偿付债券本息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49)。

二、本期可交换债券具体发行情况

1、债券简称:19冀中E2;债券代码:117144;

2、发行期间:2019年9月16日;

3、实际募集资金金额:10亿元;

4、本期可交换债券期限为3年,第1年末、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5.28%,初始换股价格为5.80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冀中能源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发行,发行总额为15亿元。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