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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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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证券简称:*ST利源公告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12227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7号)。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1证券简称:*ST利源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12227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吉调查字2019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2月19日、3月19日、4月20日、5月20日、6月19日、7月19日、8月20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