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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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编号:2019-056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存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9年8月6日起6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6,723,500股,累计增持比例为本公司总股本的5%(含本次增持)。

●截至2019年9月19日,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34,1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

●风险提示:本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9年9月1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存硕实业通知,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存硕实业于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9%。

(二)、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牛基金”)于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1%。

(三)、本次增持前,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75,931,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60%;本次增持后,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77,60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10%。

(四)、2018年7月25日,公司股东五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8年7月25日起6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为本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19年1月11日,五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11,4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于2019年8月6日起6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6,723,500股,累计增持比例为本公司总股本的5%(含本次增持)。

(五)、资金来源及增持方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六)、增持期限:2019年8月6日起6个月内。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存硕实业于2019年8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

存硕实业于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236,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8%;

存硕实业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251,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2%。

五牛基金于2019年9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

存硕实业于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8%。

五牛基金于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

存硕实业于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9%。

五牛基金于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1%。

截至本通知日,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34,1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产生。

(二)、增持主体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存硕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