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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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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业投资基金设立进展的公告

2019-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8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矿业投资基金设立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9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矿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5号)。公司与禹州华誉未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怡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共青城晨誉未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共青城晨誉未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禹州华誉未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共青城晨誉未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主要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共青城晨誉未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名称:禹州华誉未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JA845

备案时间:2019年09月19日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69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协议

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大股东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博实”)将其持有的公司78,887,44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资源”)。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完成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近日,公司接到大股东西藏博实的通知,西藏博实与西部资源于2019年9月23日签署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西藏博实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8,887,44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西部资源。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博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120,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290%,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西部资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5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西藏博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2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90%;西部资源将持有公司股份94,219,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15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592339066D

法定代表人:邓瑞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A区4-1-302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4日

营业期限:2012年3月14日至2062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和管理公募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和管理公募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经查询,西藏博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81417334K

法定代表人:骆哲宏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查、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不含煤炭销售)、贸易;矿业信息和矿业技术咨询;建材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主要股东:青海宏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1%;青海盛华矿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

经查询,西部资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西藏博实持有公司股份111,120,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290%;西部资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53%。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博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2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90%;西部资源将持有公司股份94,219,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15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9月23日,西藏博实与西部资源签署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和性质

(1)数量和比例: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华钰矿业78,887,4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

(2)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3、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1)转让价格:股份转让价格为8.9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708,000,000.00元(如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前,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价款将相应向下调整)

(2)付款安排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71,000,000.00元(大写:柒仟壹佰万元整)定金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取得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该笔定金自动转为标的股份转让的等额交易对价款。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交易所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函。取得交易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71,000,000.00元(大写:柒仟壹佰万元整)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标的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剩余款项566,000,000.00元(大写:伍亿陆仟陆佰万元整)支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对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交易安排、关于相关交易进程的信息以及协议双方为促成相关交易而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协议他方提供、披露、制作的各种文件、信息和材料)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约束其雇员及其为本次合作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成员保守秘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要求需要进行披露的除外。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任何影响上市公司股价的事项均应视为内幕信息。甲、乙双方或因本次交易之必须而知晓该等信息的人员,均应视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须恪守内幕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杜绝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时间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确认函或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甲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六点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应承担逾期支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用、通讯费用、出差交通住宿费用等。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确认函或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甲方应按照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和违约金的差额;并且乙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如未能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则甲方应按照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和违约金的差额;并且乙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

7、协议解除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当出现以下情形达到2年及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为2年。

本次股份转让未通过证监会、交易所审核或非甲方原因导致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或退市)等情况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已无履行必要。

本协议因此解除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0%、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钰矿业

股票代码:6010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A区4-1-302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引起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9】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钰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钰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史维学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实创业100.00%股权,为博实创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史维学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博实创业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实创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钰矿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转让原因】,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部资源转让其所持有的华钰矿业【78,887,445】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西部资源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西部资源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持有公司【94,219,445】、【32,233,333】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17.9153】%、【6.12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博实创业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博实创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部资源转让其所持有的【78,887,445】股华钰矿业的股票,占华钰矿业总股本的【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2019年【9】月【23】日,博实创业与西部资源签署了关于华钰矿业之《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博实创业

乙方(受让方):西部资源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博实创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西部资源转让其持有的华钰矿业的无限售流通股A股【78,887,445】股股份,占华钰矿业总股本的【15】%。

3、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及付款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西部资源拟以现金方式协议收购博实创业持有的华钰矿业【78,887,4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本次股份转让每股成交价格为人民币【8.9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708,000,000.00】元。

4、协议签订时间、成立和终止条件

(1)签订时间:2019年【9】月【23】日

(2)协议的成立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的终止条件

①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当出现以下情形达到2年及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为2年。

本次股份转让未通过证监会、交易所审核或非甲方原因导致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或退市)等情况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已无履行必要。

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本协议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款项全额返还乙方。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实创业持有华钰矿业111,120,7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1290%,其中,2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持股总数的17.9984%,占公司总股本的3.8029%。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博实创业持有的华钰矿业【78,887,445】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华钰矿业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华钰矿业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9年5月29日-2019年9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华钰矿业股份19,29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681%。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30日-2019年8月7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均价10.83元/股,减持所持华钰矿业5,182,100股股份,减持部分占华钰矿业总股本0.99%。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8.97元/股的价格,减持所持华钰矿业2,200,000股股份,减持部分占华钰矿业总股本0.42%。

2019年8月7日,本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8.5元/股的价格,减持所持华钰矿业8,000,000股股份,减持部分占华钰矿业总股本1.52%。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均价9.87元/股,减持所持华钰矿业3,908,800股股份,减持部分占华钰矿业总股本0.74%。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部资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钰矿业公司。

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瑞

2019年9月23日

附表一

《华钰矿业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瑞

2019年9月23日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钰矿业

股票代码:6010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

股份变动性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9】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钰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钰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宏发矿业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资源91.00%股权,为西部资源控股股东,宏发矿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西部资源的实际控制人为骆哲宏,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西部资源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部资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钰矿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对华钰矿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其良好投资价值的预期,受让华钰矿业的股份,并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博实创业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作出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博实创业分别持有公司【94,219,445】、【32,233,333】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17.9153】%、【6.12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西部资源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博实创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部资源转让其所持有的【78,887,445】股华钰矿业的股票,占华钰矿业总股本的【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2019年【9】月【23】日,博实创业与西部资源签署了关于华钰矿业之《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博实创业

乙方(受让方):西部资源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博实创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西部资源转让其持有的华钰矿业的无限售流通股A股【78,887,445】股股份,占华钰矿业总股本的【15】%。

3、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及付款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西部资源拟以现金方式协议收购博实创业持有的华钰矿业【78,887,4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本次股份转让每股成交价格为人民币【8.9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708,000,000.00】。

4、协议签订时间、成立和终止条件

(1)签订时间:2019年【9】月【23】日

(2)协议的成立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的终止条件

①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当出现以下情形达到2年及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为2年。

本次股份转让未通过证监会、交易所审核或非甲方原因导致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或退市)等情况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已无履行必要。

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本协议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款项全额返还乙方。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实创业持有华钰矿业111,120,7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1290%,其中,2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持股总数的17.9984%,占公司总股本的3.8029%。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博实创业持有的华钰矿业【78,887,445】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华钰矿业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华钰矿业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9年5月29日和2019年8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华钰矿业股份10,2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395%。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博实创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钰矿业公司。

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哲宏

2019年09月23日

附表一

《华钰矿业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哲宏

2019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