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9-075
转债代码:110046 转债简称:圆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46 转股简称:圆通转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喻会蛟先生、张小娟女士、潘水苗先生、张益忠先生、万霖先生、黄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局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局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黄亚钧先生、贺伟平先生、董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局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局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50,000元,其他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0月16日14:0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
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喻会蛟先生,男,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4月创办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担任圆通有限董事长兼总裁;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总裁;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局主席;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圆通速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喻会蛟先生于2009年2月担任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2016年9月担任上海市杭州商会会长,2017年4月担任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2017年10月担任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会长,2018年1月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2018年12月担任浙商总会副会长,2019年1月担任上海市浙江商会轮值会长等职务。喻会蛟先生曾荣获2013年中国物流年度人物、首届杰出桐商、交通运输部第三届“中国运输风范人物”、改革开放40年物流行业企业家代表性人物等荣誉称号。
2、张小娟女士,女,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0年12月至2015年4月担任圆通有限监事;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担任圆通有限董事;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3、潘水苗先生,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浙江万马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2年3月至2019年3月任职于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历任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
4、张益忠先生,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9年8月至2007年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7年6月,先后担任圆通有限副总裁、董事;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5、万霖先生,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2年4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美国亚马逊公司,担任全球物流战略总监;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月至今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6、黄鑫先生,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5年2月任职于通用电气公司财务部门;2005年2月至2006年4月担任聚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6月至今担任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月至今担任云锋基金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附件2
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亚钧先生,男,195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2000年11月任教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历任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2000年12月至2006年7月担任澳门大学副校长;2006年9月至今任教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担任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任、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2014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紫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人文社会科学)。
黄亚钧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的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贺伟平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1995年4月担任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5月至2000年1月担任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3月至2018年10月担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贺伟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的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3、董静女士,女,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至今任教于上海财经大学,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院长助理;曾任法国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访问学者、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访问教授;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4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静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的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9-076
转债代码:110046 转债简称:圆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46 转股简称:圆通转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9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炎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炎明先生、黄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拟定监事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炎明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6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京蒙管理区总经理、网管中心高级总监、网管中心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黄敏女士,女,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今任职于圆通有限,曾先后担任话务科高级经理、投诉部高级经理、客服中心副总监、客服中心总监等职务,现担任圆通有限客服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9-077
转债代码:110046 转债简称:圆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46 转股简称:圆通转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1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16日
至2019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6、登记时间:2019年10月9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张龙武。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9-074
转债代码:110046 转债简称:圆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46 转股简称:圆通转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37,861,7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的限售股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公司于2016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中,部分限售期届满解禁上市流通。
(一)核准时间
2016年9月13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原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3号文),核准公司向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新创”)、喻会蛟、张小娟、上海圆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翔投资”)、上海圆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欣投资”)、上海圆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科投资”)、上海圆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越投资”)共计9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2,266,839,37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390,24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16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蛟龙集团、阿里创投、云锋新创、喻会蛟、张小娟、圆翔投资、圆欣投资、圆科投资、圆越投资等9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数量为2,266,839,378股。
2016年9月29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阿里创投、喻会蛟、张小娟、上海光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锐投资”)、平潭圆鼎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圆鼎”)、平潭沣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沣恒投资”)和祺骁(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祺骁投资”)等7名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数量为224,390,243股。
(三)限售期安排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数量和限售期如下:
■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以上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阿里创投持有的272,020,725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和云锋新创持有的181,347,150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自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9月27日解禁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于2016年9月26日登记完成,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2016年9月29日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21,229,621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分别完成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等事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部分转为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36,270,281股。以上事项对本次限售股数量均无影响。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蛟龙集团、喻会蛟、张小娟、圆翔投资、圆欣投资、圆科投资及圆越投资分别承诺:(1)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若因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未能达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承诺扣非净利润而导致其须向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涉及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4)如前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其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7日出具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858号),圆通有限已完成2016年度、2017年、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累计完成率111.93%,不存在前述股东股份限售期需延长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蛟龙集团、喻会蛟、张小娟、圆翔投资、圆欣投资、圆科投资及圆越投资均严格履行限售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情况。
(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喻会蛟、张小娟、阿里创投、光锐投资、平潭圆鼎、沣恒投资和祺骁投资分别承诺:(1)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如前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规定。(3)如违反上述承诺,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喻会蛟、张小娟、阿里创投、光锐投资、平潭圆鼎、沣恒投资和祺骁投资均严格履行限售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受聘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对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中金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二)瑞银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瑞银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瑞银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数量为2,037,861,746股;
(二)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三)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以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时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