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9-070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338,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5%)。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16日及2019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近日,公司收到太安堂集团的《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太安堂集团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减持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太安堂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