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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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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9-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9-058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投资”)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主换股,导致华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9年9月27日,公司收到华易投资关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通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9月26日合计换股7,770,935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7%。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情况

2019年9月11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14,723,143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9月16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系华易投资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换股36,807,950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9.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2019年9月19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10,303,445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019年9月20日至9月23日期间,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5,176,678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019年9月24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4,786,218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2019年9月25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4,027,031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2019年9月26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7,770,935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7%。

截止2019年9月26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情况如下:

本次换股前,华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50,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4%。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535,535股;一致行动人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

本次换股后,华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579,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764,600股;一致行动人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股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上述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9-059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7,857,78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1、核准发行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9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7,857,787股A股股票的申请。

2、股份登记时间

经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7,857,787股,其中:向控股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0,638,874股,向喜临门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7,218,913股,并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手续。

3、锁定期安排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17年2月27日为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1,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82,857,787股变更为394,257,78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257,787股。

2018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及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2月5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8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94,257,787股变更为394,857,78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857,787股。

2018年7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560,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7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仍为394,857,78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9,5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297,787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方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认购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持续督导期届满后仍未完全使用完毕,财通证券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此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财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限售股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持续督导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7,857,78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