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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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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注1: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为保持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公司实际效益扣除了预先投入的借款资金利息。

注2:由于污水厂外配套管网未能全部建成通水,引致运营初期产能利用率较低。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岳阳联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联泰)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之一》以及《关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事宜备忘录》,收取的服务费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3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发行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泰环保”、“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包括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9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按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测算),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2019年9月29日,公司与联泰集团就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濠江区赤港红桥城建办公综合楼第七层之一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2193050601H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联泰集团作为一家综合性城市运营商,其主营业务主要聚焦于工程施工、高速公路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领域,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城市污水处理服务、高速公路通行服务、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等服务或产品。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甲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甲方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三)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2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甲方股东大会授权甲方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的调整。

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超过甲方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总量的30%(含本数)。

(四)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收到甲方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时,按照该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五)股票限售期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3、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甲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2)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本次发行;

(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4)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从而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的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23日 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23日

至2019年10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2.00、3、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4、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0、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 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 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9年10月17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

中标(成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31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2019年9月29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了《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PPP中标(成交)公告》,确定公司与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下称“项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NX2019-PPP00 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实施机构: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一)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跃进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迪

(二)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1号德普五和企业园5栋404室

法定代表人:张子云

(三)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戴永军

(四)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六、主要中标条件

(一)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污水处理厂合作期30年(含2 年建设期);污水管网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或转让完成后即进入运营期,项目合作期不变。

(二)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存量+新建”结合类型

(三)运作方式

DBOT+TOT模式

(四)中标价格

城区(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479元/吨;24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580元/吨;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安工程下浮率: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正式签订合同,具体情况需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