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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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28055 债券简称:长青转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91,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债券代码:128055,债券简称:长青转2

转股价格:人民币7.41元/股

转股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25年2月27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自转股日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公开发行了91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138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159号”文同意,公司91,3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青转2”,债券代码“12805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9月5日至2025年2月27日。

二、长青转2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长青转2因转股减少205,700元,转股数量为27,732股,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为913,594,300元。自转股日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 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14-86424918 进行咨询。

四、 备查文件

1、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长青股份”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28055 债券简称:长青转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6元/股,回购总股数不低于1,100万股(含)、最高不超过2,200万股(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4个月内。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刊登于2019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0)刊登于2019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19年8月28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刊登于2019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3%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以上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999,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6,555,325.25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股份回购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999,901股,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若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完成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备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因公司“长青转2”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截至2019年9月30日,“长青转2”转股增加股份数量27,732股。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999,901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8月28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9,449,9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2,362,4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