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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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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9-05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8日(周二)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2019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8,965,3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65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琦、李昊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8,893,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53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5%。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建设新型光电功能薄膜华南运营中心的议案》

同意298,908,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577%;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694%;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李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