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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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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8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19-056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编号:2019-066号、编号:2019-077号)。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或其他处理情形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8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号)文件核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100%股权。同时,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413,27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普通股(A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75.8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7,500,000.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1,556,603.77元)后的金额为1,272,499,975.84元,已于2016年7月25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其他直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64,515,605.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4,370,7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92,153,446.42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2,008,549.29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4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开立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同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16-080号)。

2019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将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珠海南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并将原存放于一体医疗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剩余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存储。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编号:2019-069号)。

2019年9月5日,一体医疗和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已分别与农行珠海南湾支行、兴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19-079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一体医疗已将建行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至农行珠海南湾支行和兴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且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剩余资金(含利息)已全部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存储,转出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在建行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

为方便账户管理,一体医疗已对开立在建行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