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9-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书面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过程、相关信息保密情况及是否存在信息泄漏的情形;

回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过程及进展

在筹划过程中,为防止泄露内部信息,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告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信息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并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上述人员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二、你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情况,并说明其在2019年9月23日、9月24日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的情形;

回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因履职需要而提前知悉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内幕信息,并向他人告知相关内容的情形。公司主要股东、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已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主要参与筹划人员分阶段签署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对已知悉的内幕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情形。

经查询核实,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9年9月23日、9月24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三、请详细说明近6个月以来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回复:

近6个月内,公司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也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请核实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回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