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0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2019-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1)2019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2)2019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与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整体亏损,主要系对联营公司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分摊的投资损失所致。

公司2019年1-9月的亏损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叠加资产减值损失和管理费用(主要是股权激励相关费用)大幅减少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利润表本报告期尚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未对2019年度前三季度业绩产生影响,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的具体业绩影响情况以公司后期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公告编号:2019-09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泰控股”)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和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2019年8月10日及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100%股权已于2019年9月10日完成过户,龙蟒大地已成为三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绵竹市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9月10日核准了龙蟒大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截至目前,龙蟒大地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并根据协议约定组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由三泰控股委派3名,公司将把龙蟒大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资产总额、收入、现金流规模都将有较大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将有望提升。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公告编号:2019-09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 仲裁基本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程春、程梅于2015年1月29日签订了《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程春、程梅关于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8月完成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伟岸”)100%股权收购。根据烟台伟岸2015年度-2017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烟台伟岸原控股股东程春需对公司进行补偿。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仲裁委”)提交了以程春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2018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国际仲裁委下达的《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 025389 号】。2019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国际仲裁委下达的《裁决书》【(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19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 2019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和《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二、 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川01执3275号】。经审查,法院认为公司对程春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三、 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如本期或者后期执行顺利收回相关款项,将对公司本期或者后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实际执行收到的金额为准。

2、关于仲裁后续的执行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川01执3275号】。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