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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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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9-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的说明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1日、10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于2019年7月31日发布《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并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28日发布了进展公告,除上述已披露进展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4、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出售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披露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9年9月5日,公司发布《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出售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披露已办理完毕出售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割相关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发布《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28日发布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告中所列明的重组事项及进展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28日分别发布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述了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标的资产在完成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交易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重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行决策、审批、核准程序,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