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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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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
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9-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19-07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邹春元、廖新辉、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维投资”)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6月8日,邹春元、廖新辉将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7,15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详见公告编号:2018-043)。2019年4月15日,通维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详见公告编号:2019-031)。2019年9月30日,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分别对上述质押的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详见公告编号:2019-072)。

2019年10月10日,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就上述质押股份再次进行补充质押,补充质押数量分别为5,973股、8,129股、22,608,089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98%。

二、 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已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相关手续。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日,三方共持有公司股份185,98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本次补充质押后,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质押股票合计185,982,191股,质押股票数量占三方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

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