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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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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昊华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杨茂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胡冬晨先生、郭涛先生、陈叔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刘政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财务总监何捷先生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春凤、顾卓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