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西藏监管局关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藏银保监发〔2019〕190号)、《西藏银保监局关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藏银保监复〔2019〕28号)核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调整股权结构,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0亿元,同时修改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此次增资后,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出资2,683,018,868元,持股89.43%;
(二)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16,981,132元,持股10.57%。
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及经营期限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按有关规定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