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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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9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原《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根据《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排了自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在选择期间,投资者可以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选择期间申购、转换转入或未赎回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自2019年10月17日起自动变更为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原《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修订后的《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2019年10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相关网站,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查阅相关法律文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3个月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鹏华尊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19年10月1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交易代码:1502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19年10月15日,新能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81元,相对于当日1.13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2.96%。截止2019年10月16日,新能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8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能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能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能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场内代码:160640)净值和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场内代码:1502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能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能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能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