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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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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9-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10月17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69号),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如下: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盘后,你公司提交直通车公告称,因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王珍海等金融借款纠纷三案,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王珍海全部所持公司1.5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前期,公司未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相关公告,也未披露公司与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存在相关借款和诉讼纠纷。但上述公告显示,本次金融借款纠纷案涉及上市公司。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王珍海等金融借款纠纷三案的具体情况,包括公司和王珍海在相关诉讼中的诉讼地位、诉讼涉及的具体金额、诉讼进展、当事人履约能力等;(2)公司是否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如是,请披露担保发生时间、担保金额、担保物、担保期限、被担保人等,以及相关担保债务明细和余额情况,并说明是否公司股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等规定的风险警示情形;(3)本次金融借款纠纷案涉及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二、请公司和控股股东审慎核实并披露:(1)截至2019年10月17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3)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和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4)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冻结等。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10月22日之前披露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