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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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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晓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瑞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

1、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4,4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其中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83,52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397,2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4,5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东焦耀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5,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其中65,61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最高成交价为3.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7,922,595.0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谢建红女士、白彭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建红女士:职工代表监事,197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星金属销售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恒昶达、恒星光伏监事。谢建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白彭尊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中级金融经济师。2004年8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车间主任、公司办公室外联主管、投融资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行政部部长。白彭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保持“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1-9月,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687,959.07元,按照母公司2019年1-9月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168,795.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5,641,779.71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4,160,942.87元,母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62,429,036.16元。

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以2019年9月30日总股本1,256,498,403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后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0,846,830.3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3,314,112.5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该预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6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688,48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657,99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645,688.48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2,012,307.32元。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9月20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108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037.64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4,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推进当中,该项目因实施地变更、技术工艺变化及设备改造的影响,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进度,从而使募集资金出现阶段性的闲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相关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包括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不会带来不利影响。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2、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3、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预计202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不超过8,000万元。按照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计划,募集资金专户将预留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不包含可随时赎回的短期理财产品),主要用于募集资金项目设备购买等款项的支付,同时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不同期限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分类投资,使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赎回时间灵活可控,在实现投资收益的情况下,保证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

六、审议程序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短期、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恒星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5:00-2019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谢晓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谢保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云红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会景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谢晓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莉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晓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议案 1、议案 2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3、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1月5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李明、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办理股票解质押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谢保军先生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解押的基本情况

2、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5,927,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54,485,2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25%。

三、其他说明

谢保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谢保军先生将采取提前还款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谢保军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以现金形式收到河南省巩义市国家税务局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1,938,000.00元、2,891,743.63元,退税的税收区间为2019年7-8月。上述退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4,829,743.63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晓博、谢保万、徐会景、张云红、李明、谢晓龙六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莉婷、张建胜、杨晓勇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计划以2019年9月30日总股本1,256,498,403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9,561,797股后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0,846,830.3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3,314,112.5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9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晓博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进入公司,先后在公司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并任恒星金属、恒星贸易、恒星售电、恒星光伏执行董事。谢晓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焦会芬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总经理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保万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毕业。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星钢缆、恒星万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谢保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和副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656,9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云红女士,1974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近5年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曾任财务主管,内审部负责人等,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恒星新材料监事。张云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700,7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会景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7年加入公司,曾任主办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徐会景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805,9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毕业。2004年9月进入公司,先后就职于公司办公室、证券部等部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788,36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晓龙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8年9月进入公司,曾就职于采购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谢晓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焦会芬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总经理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莉婷女士,1965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莉婷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晓勇先生,1955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胜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建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以下简称“三季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经股东推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谢海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提名人谢海欣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谢海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该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附:谢海欣先生简历

谢海欣先生,1955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高中毕业。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恒星金属、博宇新能源、恒星售电监事。谢海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9年10月20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