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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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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赵延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翟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向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12,361.35万元,较年初增长 51.88%,主要原因为:①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②本报告期未开展保理业务。

2、截止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7,090.29万元,较年初增长 72.3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应收客户履约保证金增加。

3、截止报告期末, 持有待售资产期末余额为0万元,较年初降低 10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年初持有待售的资产本报告期已处置。

4、截止报告期末,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64,714.20万元,较年初增长 30.69%,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设备与技改项目投资增加。

5、截止报告期末,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13,511.79万元,较年初增长35.1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同比增加。

6、截止报告期末,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68,247.65万元,较年初增长46.33%,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本报告期加大了票据结算力度。

7、截止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6,087.06万元,较年初降低43.57%,主要原因为:①本报告期政府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增值税降低;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7.96%,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同时降低。

8、截止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199.17万元,较年初降低 75.97%,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本报告期按期支付中期票据利息。

9、截至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196.67万元,较年初增长116.10%,主要原因为:股权激励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此部分股票涉及的现金股利尚未支付,暂时由企业代管。

10、截止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1,755.46万元,较年初增长124.19%,主要原因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重分类。

11、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5,590.38万元,较年初增长68.72%,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本报告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增加。

12、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37.13万元,较年初降低 85.89%,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之子公司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本报告期支付了部分职工退休金。

13、截止报告期末,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251,327.04万元,较年初增长40.7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本报告期向股东配售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增加公司股本溢价。

14、截止报告期末,其它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2,180.57万元,较年初降低130.10%,主要原因为: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

3.1.2 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发生-3,536.2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78.9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增加。

2、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本报告期发生2,389.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9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加。

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本报告期发生1,525.0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5.53%,主要原因为:①联营企业受汽车市场整体销量下滑影响,效益同比下降,本报告期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②上年同期投资收益中包含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776万元,本报告期无此项。

4、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发生773.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6.1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9,216.3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81.10%;利润总额10,441.0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9.6%;净利润7,998.38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81.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60.2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40.73%,主要原因如下:

(1)受汽车整车市场销售低迷的影响,公司部分客户销售订单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201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9,15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562.40万元,降幅为7.96%。

(2)在汽车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公司紧盯汽车轻量化、新能源发展趋势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的新产品、新项目投资较大,固定成本增加;但很大一部分项目还处于爬坡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效益;同时,公司原有的老产品由于更新换代以及下游整车主机厂需求下滑的影响,产品销量减少,相关设备的产能利用率降低,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费用上升;因此,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3)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64.10万元,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咨询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271.26万元,系下属子公司聘请咨询机构对其制定改革提升方案费用,目前正在实施优化阶段; ②为有效应对市场形势的快速变化,公司主动调整优化境内汽车零部件产业布局,导致部分费用增加;③按《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要求,计提党建经费增加484.66万元。

(4)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899.72万元,投资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受汽车市场整体销量下滑影响,效益同比下降,本期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142.87万元。

(5)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797.97万元,主要原因是汽车行业”国六”标准的实行,导致客户对”国五”标准的汽车零部件降价,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加大,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本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6)子公司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已陆续获得宝马、保时捷、奥迪等客户的新产品项目。由于新项目涉及的设备、工装、集中研发等各方面投入比较大,尚未形成批量生产,固定成本较高,规模效益并未体现,对当期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发生1,415.11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6.4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减少。

7、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发生2,442.62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6.78%,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同比增加。

3.1.3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685.88万元,主要原因为:①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②部分客户票据结算比例加大。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835.09万元,主要原因为:①本报告期项目基建建设支出同比减少;②本公司处置年初持有待售资产收回现金净额增大。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11.88万元,主要原因为:①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到账;②本报告期融资需求降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汽车市场销售低迷和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2019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下降;受产品结构调整升级等因素影响,公司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增幅较大,同时境外子公司新项目爬坡阶段费用增加,公司营业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沈阳凌云瓦达沙夫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增加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沈阳凌云瓦达沙夫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以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注册资本14,332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87.22%、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2.78%。

为满足公司发展和新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单方向沈阳凌云增加3,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沈阳凌云注册资本变更为17,33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89.43%。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付汇金额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衍生金融产品业务,交易金额与公司国际业务量匹配,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为避免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业务操作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高度关注人民币汇率走势,并结合金融机构专家的意见,对汇率走势进行科学的预判。同时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以避免操作性风险。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55万元(财务决算审计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应收账款,期限三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延成、罗开全、李志发、牟月辉、李松刚、何瑜鹏予以了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与关联方签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5。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6。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19-06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可以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19-06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兵租赁”)签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加快资金回笼,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与中兵租赁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兵租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兵租赁转让应收账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期限三年。协议期限内,保理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兵租赁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兵工财务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子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6,582.71万元、资产净额53,536.98万元、营业收入6,631.32万元、净利润2,436.8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甲方:本公司;乙方:中兵租赁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将综合考虑甲方及旗下企业的多样化需求,为甲方及旗下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商业保理解决方案,提高甲方资产周转效率,降低带息负债,优化资产结构。

2、乙方提供的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本协议期限内,保理额度可循环使用。合作期限届满、在合作期限内提前达到既定合作规模,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向甲方及旗下企业提供的商业保理服务,承诺遵守以下原则: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业务费用水平。

4、本协议所称甲方旗下企业是指,甲方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二)合作模式及要求

1、甲方及旗下企业申请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基本条件是:(1)独立性。应收账款债权应是债权人已经完成所有交易合同项下的应尽义务,债务人确认其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债权;(2)可转让性。债权人合法拥有,不带其他限制,并且债权人能够独立完成处置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3)规范性。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有明确支付日期,现金流可预测。

2、乙方将根据申请保理业务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保理方式,具体以项目操作时签订的文件为准。

3、在合作模式确定的情况下,乙方将简化评审程序以加快融资速度。

4、上述商业保理额度为乙方提供给甲方及其旗下企业的总体额度,甲方有权根据其旗下企业的需要统一分配调整对其旗下企业的商业保理额度,并对其旗下企业保理业务的按时履约进行督促协调。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四)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兵租赁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盘活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加快资金回笼,优化资产结构。

本次拟与中兵租赁签署商业保理的框架协议,约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兵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待具体项目操作时,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保理方式,签订相应的文件。此种方式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周转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赵延成、罗开全、李志发、牟月辉、李松刚、何瑜鹏回避了对此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有助于减少公司应收账款,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应收账款转让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框架协议》转让应收账款,并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审计委员会认为:应收账款转让可以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兵租赁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由中兵租赁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030。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2日 上午10点

召开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2日

至2019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本通知同日对外进行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海霞 辛娜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邮箱:wanghaixia@lygf.com xinning@lygf.com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80 公司简称:凌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