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包士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原辅材料价格逐步趋稳或小幅下调,销售单价有所上升,预测累计净利润将有较大幅度提升,实现扭亏为盈。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监事夏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选举夏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18 公司简称:吉鑫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