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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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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政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述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公司三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4.10%,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5.79%,主要系本期主要产品黄金、白银市场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以及子公司上海琨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电解铜、电解铅金属产品贸易量较去年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29.41%,年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05.98%,主要系新建项目储备的原料增加,以及支付了前期的原材料采购的结算尾款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公司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4.48%,主要系本期主要产品黄金、白银销售量和销售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的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2019-038)。

2019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6)。

2019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换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

2.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2019年8月2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恒邦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3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50)。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