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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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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水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玉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慧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拟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全资子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罗拉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1,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拟为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按照所持河南恒大欧派公司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拟为花木匠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拟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拟为欧罗拉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无新进展。

2、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江山欧派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江山欧派与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大”)在广东省广州市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恒大承诺在 2017-2019 年期间向江山欧派采购总额不少于 10亿元,2017-2021 年广州恒大意向采购总金额约 20 亿元。

2017 年 1 月-2019 年 9 月,江山欧派与广州恒大发生销售额 96,328.52万元(含税)。注: 本销售额含恒大、恒大子公司及恒大采购平台向江山欧派采购的金额。

3、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购土地建设厂房,新建年产120万套木门生产线项目,以提高公司现有产能, 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总投资预计约65,000.00万元。2017年8月30日,公司与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2017年9月5日,公司与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120万套木门项目的厂房建设已大部分完工,正在工程收尾以及进行产线布局。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较大,增长原因:公司全部募投项目以及在河南兰考的生产基地已经投产,产能逐步释放;同时受益于国家住宅精装修政策的影响,工程渠道销售规模不断提升。实际数据请以公司2019年度报告等公告为准。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9-043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水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江山欧派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江山欧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9-044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资助对象:河南恒大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大欧派公司”)。

● 资助金额: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5,400万元人民币。

● 资助期限:自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第一笔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注: 该财务资助在本公告日前已归还。)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解决河南恒大欧派公司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作为出借人拟与河南恒大欧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5,4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笔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河南恒大欧派公司系江山欧派与河南恒大家居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家居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公司持有河南恒大欧派公司60%股权;恒大家居公司持有河南恒大欧派公司40%股权。恒大家居公司作为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拟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5,4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恒大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大楼3楼

4、法定代表人:冯毅

5、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元整

6、成立时间:2017年02月17日

7、经营范围:木制门、装饰材料加工、安装、销售;家具、五金销售;从事国家允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河南恒大欧派公司60%股权;恒大家居公司持有河南恒大欧派公司4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河南恒大欧派公司主要从事木制门、装饰材料加工、安装、销售;家具、五金销售。河南恒大欧派公司短期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资助资金额度:公司拟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5,4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自公司第一笔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实际金额以转账记录为准。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提取,分批归还。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利率:年借款利率为9%,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利息)。

4、资金用途:因河南恒大欧派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以支持其业务发展。

5、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6、借款担保:本次江山欧派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主要条款约定如下:

(1)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恒大地产集团按照恒大家居公司持股比例对主债权提供40%的担保。恒大地产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恒大地产集团完全了解河南恒大欧派公司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恒大地产集团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还款截止日期之次日起一年。

(5)若江山欧派按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江山欧派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一年。

(6)未经江山欧派书面同意,恒大地产集团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7)江山欧派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需提前取得恒大地产集团书面同意,恒大地产集团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江山欧派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时,江山欧派有权书面通知恒大地产集团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恒大地产集团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9)主合同无效,本合同无效。

四、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以支持其业务发展。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河南恒大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的控股子公司,其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由江山欧派委派,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此外,本次借款,由恒大地产集团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以支持其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5,4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笔资金拨付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实际情况,资金利率在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由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河南恒大欧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由江山欧派委派,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保障出借资金的安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有限度的财务资助,以缓解其资金紧缺状况,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利率不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资助的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由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历史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注:该财务资助在本公告日前已归还)。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9-045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4)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利润表:

(1)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现金流量表:

(1)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中的规定执行相关部分。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9-046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丽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江山欧派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资助的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由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河南恒大欧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江山欧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208 公司简称:江山欧派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兆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应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应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主要产品产销量经营数据

注:上表披露小麦、水稻销售量为公司合并口径对外销售数量,不含公司对子公司大华种业、 苏垦米业内部销售,请投资者注意区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1:主要为上期期末部分理财产品到期后,因并购金太阳粮油而未续购,致上期期末货币资金较多

说明2:主要为全资子公司苏垦农服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说明3: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应收账款1.07亿元,同时子公司大华种业对符合信用政策的客户赊销增加,以及苏垦农服社会化服务规模扩大,账期内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说明4: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他应收款326万元,同时苏垦米业粮食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

说明5: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存货2.99亿元,同时因粮食市场低迷主要农产品销售速度慢于去年同期使库存增加,以及苏垦农服增加备肥农资库存所致

说明6:主要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所有保本理财产品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说明7: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对如东农村商业银行参股投资所致

说明8:主要为大华种业改扩建项目及分公司百万亩农田改造项目等工程投资增加所致

说明9: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土地使用权、商标等无形资产0.58亿元所致

说明10: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增加商誉1.05亿元

说明11: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150万元所致

说明12: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短期借款1.07亿元所致

说明13: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预收款项1.01亿元,同时子公司苏垦米业、大华种业预收小麦或麦种款增加1.26亿元所致

说明14:主要为上年末计提年终奖在本年发放所致

说明15: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增加少数股东权益2.49亿元所致

说明16: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营业收入13.42亿元,同时子公司苏垦农服社会化服务规模扩大收入增加所致

说明17: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营业成本12.26亿元,同时子公司苏垦农服社会化服务规模扩大成本增加所致

说明18: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销售费用4,546.94万元,同时子公司苏垦园艺新零售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说明19: 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财务费用460.85万元

说明20:主要为公司收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820万元,外拓基地水稻补贴2,286万元所致

说明21:主要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收益下降所致

说明22: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后并入其所得税费用1,264.25万元所致

说明23:主要为控股合并金太阳粮油增加少数股东损益1,806.27万元所致

说明24:主要为受粮食市场低迷影响,主要农产品销量及价格低于去年同期,库存商品占用资金增加所致

说明25:主要为报告期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净减少所致

说明26:主要为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金太阳粮油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苏垦米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

● 本次担保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12个月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拓展进出口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苏垦米业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申请最高额为20,000万元、期限12个月的银行授信,授信内容包含流动资金贷款、国内/进口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由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列入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并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担保相关事顶。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垦米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苏垦米业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本项担保事项获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担保授权额度,无需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名称: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南京市兴隆大街170-14号

(三)法定代表人:宗兆勤

(四)经营范围:谷物、油料种植,初级农产品的加工、仓储、销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零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食用植物油(半精炼)的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财务状况

2019年前三季度,苏垦米业实现营业收入2,156,428,923.12元,净利润34,472,432.16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苏垦米业资产总额1,197,294,263.85元,负债总额403,962,344.5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1,125,32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56,401,595.89元),净资产793,331,919.35元,资产负债率33.74%。(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六)公司持有苏垦米业100%的股权,苏垦米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额度及期限:公司为苏垦米业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苏垦米业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用于收购水稻及拓展进出口贸易业务,有助于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及对外业务推进;苏垦米业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意为苏垦米业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为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控股子公司实际未发生借款,公司实际并未承担担保责任。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为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7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苏垦米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1952 公司简称:苏垦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