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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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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562,040,097(1,573,112,988-11,072,891)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45,430,783[(1,310,927,490-23,068,504)*1.2]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2.63%,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2.77%,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9.38%,主要系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认定为以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下列报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9.52%,主要系本期收回对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投资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5.21%,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解锁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87%,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18年度薪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2.78%、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完成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予以冲回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4.67%,主要系根据财税〔2018〕54号文的规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会计处理与之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9、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52%,主要系本期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5.03%,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5.92万元,主要系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未收到收益计入本科目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7.3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39.87万元,主要系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列报从资产减值损失转入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5.65万元、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6.6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4.37%,主要系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9,671.71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对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投资及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0.00%,主要系本期分红增加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8,351.35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第9号台风“利奇马”影响,公司部分财产遭受损失,临海工业园老园区部分车间短期无法正常生产。由于公司绝大多数受损资产已投保,故该次灾害未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目前临海工业园老园区也已恢复正常生产。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9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新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根据财会[2019]16号文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以财会〔2019〕16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5 号),公司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2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批文到期失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若再推出股权融资计划,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公告2019-038。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勤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利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