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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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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江端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爱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素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公司现将 2019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主要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增长,其中药品批发零售板块增长26.16%,药品生产板块增长5.97%。

中药生产板块毛利率增加1.27个百分点,主要是中药材采购成本下降以及国家降低增值税率所致。

西药生产板块毛利率减少1.33个百分点,主要是人工成本的上升及部分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上升所致。

药品批发零售板块毛利率减少1.74个百分点,主要是高毛利的贴牌销售减少所致。

卫生用品板块毛利率增加2.30个百分点,主要是低毛利的微商销售减少及主要材料采购成本下降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华南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1.99%,主要是因千金医药在华南地区的销售额增长所致。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79 公司简称:千金药业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维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建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6.8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3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结算项目总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7.0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47.06%主要原因同上。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7月8日接到监管部门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因天房集团下属子公司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现贷款逾期问题,同时天房集团为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人,债权人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根据公司于2019年7月8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19司冻0708-01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9,622,45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9一050号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尚未解除。

2、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内容为公司自2018年2月以来,向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累计融资4.914亿元人民币。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17年4月5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融资8亿元人民币,目前该笔融资余额5.11亿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拟与上述两笔融资的债权人及债务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收购上述两笔融资的债权,共计不超过10.024亿元。同时,长城资产拟与公司、天津华景、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商定由公司、天津华景及天津华博作为重组后债务共同还款人,重组后债务总额不超过10.024亿元,债务重组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9一062号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笔债务重组尚未完成。

3、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召开公司九届三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苏州津鑫共创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津鑫共创51%股权。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9]110号《资产评估报告》,津鑫共创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183.36万元,苏州投资持有的津鑫共创51%股权的对应权益价值为6,213.51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9一068号公告)2019年9月29日,苏州投资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发布受理通知书》,苏州投资公开挂牌转让津鑫共创51%股权项目已于2019年9月29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prtc.com/)上进行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期满日为2019年10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9一074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9一07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等规定要求,公司现将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新增储备情况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

公司施工面积为300.2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6.50%;

新开工面积为26.9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3.75%;

竣工面积为27.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1.61%。

三、项目销售情况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权益计算)实现合同销售面积7.9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8.97%;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9.60亿元,同比减少27.70%。

以上项目建设及销售数据为包含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阶段性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322 公司简称:天房发展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新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31,589,517.53元,减幅36.28%,主要系期末公司预付客车订单材料采购款减少影响所致。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16,090,144.75元,减幅50.77%,主要系期末融资租赁业务结束退还保证金影响所致。

3、存货

存货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136,604,234.50元,减幅31.00%,主要系公司积极消化期初结存的皮卡库存车产品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18,982,163.32元,减幅45.35%,主要系期末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少影响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3,819,843.58元,减幅47.2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净利润亏损影响所致。

6、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106,500,000.00元,增幅31.89%,主要系报告期内为补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保证客车订单如期交付,增加短期借款融资所致。

7、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38,243,072.14元,减幅64.67%,主要系期末较期初预收经销商购车款减少影响所致。

8、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36,210,438.25元,减幅90.31%,主要系期末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减少影响所致。

1、营业收入

本期营业收入较同期减少 216,833,937.00元,减幅9.68%,主要系公司皮卡车产品销量减少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

本期营业成本较同期减少134,230,025.77元,减幅7.16%,主要系皮卡车产品销量减少,销售收入减少影响所致。

3、销售费用

本期销售费用较同期减少22,199,228.50元,减幅21.11%,主要系皮卡车销量减少,运费及送车费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4、管理费用

本期管理费用较同期减少14,367,200.54元,减幅7.58%,主要系工资及附加费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5、财务费用

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595,455.73元,减幅15.65%,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191,891,256.62元,主要系销量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350,689,081.18元,主要系同期转让子公司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收到股权转让余款3.2亿元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95,727,893.46元,主要系同期银行借款到期还款较多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303 公司简称:曙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