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涂建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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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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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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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和资金占用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9-39《关于控股股东全部归还占用资金的公告》)。2019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审〔2019〕8-296号),确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已消除。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确认前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已消除。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4.3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0.99%,系控股股东归还全额欠款及资金占用费后,各期利息及资金占用费全额计入本报告期所致。
3、因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到期支付与中信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产生的本金和利息欠款,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隆鑫控股所持有的部分隆鑫通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公司531,231股无限售流通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即2019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详见公告编号临2019-4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控股股东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涂建敏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4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n.cn。
2、《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n.cn。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 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4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杨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乐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杨乐先生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董秘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杨乐先生在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丰华股份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