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启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荣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50.64%,主要原因是继续投建项目工程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82.82%,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业务结算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154.89%,主要原因是待结算的补贴电费应收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89.54%,主要原因是经营性预付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期初增加102.1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BOT)投产结转无形资产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46.19%,主要原因期末待付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44.60%,主要原因是期末预收客户业务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38.80%,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69.50%,主要原因是投建项目已结算未到付款期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72.85%,主要原因是为工程投入增加借款所致。

11.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48.94%,主要原因是按期归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比上期增加36.12%,主要原因是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期增加32.36%,主要原因是项目投产后发生的利息支出记入当期损益所致。

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期增加484.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开展远期锁汇业务所致。

4.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增加384.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开展远期锁汇业务所致。

5.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1,538.82万元,主要原因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由“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转列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无需追溯调整。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实施新金融准则后,坏账损失金额反映在科目“信用减值损失”,而上年同期本科目核算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金额。

7.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净利润比上期分别增加115.41%、105.96%,主要原因是

(1)集中供热板块业绩增加;

(2)新的环保项目投产,增加了公司业绩。

8.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增加159.68%,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28,52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子公司鱼台环保收回以前年度补贴电费应收款和本年度补贴电费应收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54,71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设备款支付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18,29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借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减少64,950.4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中山扩容工程机组基本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条件

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BOT项目2×15MW机组,于2019年 7月 1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厂内基本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条件。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2019年8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3、子公司鄄城电厂正式转入商业运营

公司投资建设的“鄄城长青生物质发电项目”自投入试生产以来,通过运行调整和系统技改,机组基本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条件,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19年9月2日正式转入商业运营。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需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鄄城生物质”)在其原有年度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总金额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含 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增加后,公司对鄄城生物质担保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间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14年8月26日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研发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供热管网、能源站建设与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鄄城生物质总资产35342.06万元,总负债33024.03万元,净资产2318.03万元,实现净利润267.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在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70,5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实际担保余额为118,3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211,498.3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85,0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 %,实际担保余额为130,397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65%

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9年11月11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蓐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审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

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公司”)通知,其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部分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各种家用电器、燃气取暖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加热器、气管、展示柜、保险工作柜、其他厨房电器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DCS)、电磁阀及线圈、润湿空气装置、水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器、燃具用具配件、燃气调压器、燃气气灯、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日用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塑料制品、烹调器、烤炉(含碳烤炉、燃气烤炉)、空气调节设备、空气干燥器、气体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环保设备,从事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及调试、维修服务;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网上销售:家用电器、燃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电采暖热水炉、抽油烟机、环保设备、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加热器、气管、展示柜、保险工作柜、其他厨房电器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DCS)、电磁阀及线圈、润湿空气装置、水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器、燃具用具配件、燃气调压器、阀体、减压阀、燃气气灯、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日用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塑料制品、烹调器、烤炉(含碳烤炉、燃气烤炉、电烤炉)、空气调节设备、空气干燥器、气体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燃气壁挂炉、电壁挂炉、电磁炉、电炉、电陶炉、制冰机、开水机、电子产品、风机、风扇、日用百货、卫浴厨具、金属制品、厨房设备、厨房制冷设备、直饮机、保鲜工作台、展示柜、冰柜、风幕柜、消毒柜、蒸柜、蒸饭柜、油烟净化器、绞肉机、切肉机、保温售饭台、蒸箱、烤箱、洗碗机、电饭锅、豆浆机、磨浆机、搅拌机、咖啡机、冰淇淋机、和面机、打蛋机、扒炉、净水设备、保洁柜、垃圾处理器、集成灶、蒸烤箱、浴室柜、厨柜、封口机、饮料机、沙冰机、醒发箱、压面机、电动餐车、电炸炉、吸尘器、电器配件、自动售卖机、烘干机、煮面炉、电饼铛、肠粉机、棉花糖机、果糖机、热狗机、爆米花机、厨房机械、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市场推广服务;从事家用燃气用具的安装、维修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安装,维修服务;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从事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及调试、维修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工业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变更外,上述子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从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殷峻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增长34.79%,主要系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增长148.88%,主要系在建工程待抵扣进项税额所致;

3.在建工程增长152.52%,主要系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增长238.18%,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增长30.92%,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下降38.14%,主要系发放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下降48.65%,主要系缴纳税费所致;

8.其他应付款增长57.05%,主要系往来款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400.00%,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税金及附加增长68.97%,主要系税费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增长155.50%,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增长124.21%,主要系利息及手续费支出所致;

4.其他收益下降78.79%,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100.31%,主要系加大回款力度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增长55.72%,主要系税费增加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200.11%,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126.18%,主要系公共市政融资建设回款增加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131.96%,主要系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66.96%,主要系公共市政融资建设支出减少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下降99.62%,主要系上期配股募集资金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下降50.33%,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长302.11%,主要系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81.17%,主要系上期回购公司股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197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2775&announcementId=1206470280&announcementTime=2019-07-24)。

2019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7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2775&announcementId=1206911103&announcementTime=2019-09-10)。

2019年9月1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上报《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2775&announcementId=1206926306&announcementTime=2019-09-17)。

2019年9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2775&announcementId=1206954599&announcementTime=2019-09-27%2011:41)。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8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出于降低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期以借款形式投入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文科”)用于 “文科生态技术与景观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改以全部以以增资形式投入,以充实武汉文科资本金,继续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增资后武汉文科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23,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8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鄢春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出于降低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的考虑,公司同意将前期以借款形式投入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文科”)用于“文科生态技术与景观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改以全部以以增资形式投入,以充实武汉文科资本金,继续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增资后武汉文科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23,00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87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2019年第三季度(7-9月)订单情况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无重大项目最新进展。

三、风险提示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项目施工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合同的履行可能将占用公司一定的资金规模,如未来公司资金紧张,可能存在施工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8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文科生态技术与景观设计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文科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文科”)进行增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7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总股本247,495,000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价格为11.50元/股。本次共计配售73,097,0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0,615,82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12,046.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103,775.08元。

截至2018年4月9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汇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824,503,775.08元(含2,400,000.00元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8]第00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投入及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文科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文科。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先行以对武汉文科借款20,000万元的形式投入项目建设。本次出于降低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的考虑,公司将此前以借款形式投入武汉文科的募集资金转为以资本金形式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改以增资形式投入武汉文科,以充实其资本金,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增资后武汉文科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23,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9月4日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与节能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态环保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对外承接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土壤环境治理和修复,水体环境的治理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花卉苗木科研与经营;生物技术的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景区运营管理;旅游信息咨询;游乐园运营管理;游乐设施设计安装;餐饮管理(不含餐饮服务);酒店管理(不含住宿、餐饮服务);初级农产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出租(租赁)中介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组织与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与策划;户外拓展活动组织与策划;汽车租赁;道路客运;户外产品的设计、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武汉文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武汉文科资产总额为13,904.03万元,净资产为2,114.59万元;2019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1.18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武汉文科进行增资,有助于提高武汉文科净资本规模,进而有效提升武汉文科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武汉文科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