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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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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9-15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154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此次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且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9-15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碧水”)负责南昌院子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南昌院子第一期、第二期项目及第三期项目已售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与合作方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市政”)按照67%与33%的比例进行合作开发,南昌院子第三期未售部分由福州泰禾与合作方南昌市政、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恒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33%、33%、34%的比例进行合作开发。

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当地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蓝天碧水开发的项目中,福州泰禾与南昌市政合作的部分拟按照福州泰禾与南昌市政67%:33%的持股比例由蓝天碧水向双方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预计此次蓝天碧水拟向其少数股东南昌市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金额的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蓝天碧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09号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营运中心大楼9-11层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为南昌市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朱江华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会展服务;实业投资;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上一年度没有为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翼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9,091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岭背林场老屋村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工程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房产租赁。

股东情况:蓝天碧水公司负责开发的南昌院子第一期、第二期项目及第三期项目已售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与合作方南昌市政按照67%与33%的比例进行合作开发,南昌院子第三期未售部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与合作方南昌市政、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恒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33%、33%、34%的比例进行合作开发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借款利息、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和风险防控措施

1、财务资助的目的

此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资金,资金用于各方股东日常经营,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2、风险防控措施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从多个维度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由于此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此次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且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且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9.49亿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9-15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一1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下午3:00至2019年11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辰骁

联系电话/传真:010-85175560-5784/010-85175560-5787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