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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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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2019-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4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积极推进《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