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临2019-105
证券代码:06116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二审上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拉夏”)为一审被告
● 一审涉案金额:租金及违约金134.56万元,赔偿损失2,500万元等
● 因上述案件目前处于二审程序中,尚未有生效判决;二审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因此尚无法判定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最终判决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2019年6月18日及2019年10月16日分别披露了《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及《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4)。内容关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家园”)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承担因撤出商场并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对其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租金134.56万元及违约金,赔偿损失2,500万元等;经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成都乐微赔偿约589.70万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及诉讼保全费用(下称“一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针对一审判决结果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南部县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以及由法院转达的美好家园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现将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上诉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2、事实和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1)一审判决认定本案的损失赔偿由房屋重租时间差和租金差损失构成。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依据两份房屋租赁合同的差价、上诉人的过错及被上诉人的返租等因素,最终将租金差损失认定为500万元,属于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当。
(2)一审法院在作出赔偿损失认定时,丝毫没有参考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审判纪要的规定以及司法判例的做法,同时也违背了《合同法》的113条的规定,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二)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一审原告):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
1、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赔偿上诉人各项损失2,833.75万元;被上诉人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判令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上诉人承担。
2、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中关于损失金额的认定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主要理由如下:
(1)被上诉人系因行使合同解除权须赔偿上诉人损失,而非承担违约责任,一审判决适用违约责任条款错误。
(2)一审判决中认定损失金额不正确,应按照上诉人与四川省南充市亨发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计算租金差损失,并依法计算一切经济损失。
(3)应按照优惠条件计算一切经济损失。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案件目前处于二审程序中,尚未有生效判决;二审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因此尚无法判定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最终判决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