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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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9-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涉案财产网络询价勘验调查报告》(案号:[2019]川1302执2287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袁祖文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4日、2015年3月24日、2015年12月30日、2018年5月3日、2018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5-019号、2015-030号、2015-109号、2018-051号、2018-111号公告。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2018]川1302民初2280号),受理袁祖文申请执行其与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三、裁决情况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幢)13层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46.35平方米,产权证号:京房权证海股移字第00184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海国用(2005转)第3418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涉案财产网络询价勘验情况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涉案财产,即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网络询价。根据《涉案财产网络询价勘验调查报告》(本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询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涉案财产处置参考价(采取平均价)总价为3,452.8072万元,单价为40,796元/㎡。网络拍卖建议价格:一拍起拍价不少于2,416.97万元;二拍起拍价不少于1,933.57万元。

五、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如下: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20754号)。公司与深圳市九方腾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九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于2019年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008号公告以及于2019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9日作出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2,362元,由上诉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与袁祖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袁祖文申请,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公司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诉讼保全。除此之外,公司与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志实业”)合同纠纷一案,经宏志实业申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上述房产进行了诉讼保全。公司已于近日就袁祖文申请执行其与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但仍然存在公司上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相关债务的可能。目前,公司未能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与深圳九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1302执2287号);

2、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涉案财产网络询价勘验调查报告》(案号:[2019]川1302执2287号);

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20754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本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